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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会再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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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当初离开英国后,多年来我一直处于旅居状态,到什么地方就赚什么地方的钱,好像一个真正的吟游诗人。托某位灰色的神的福,我无论是写书还是画画,或者是演奏,都赚到了不少钱,尤其是写书——读者总说我的故事很浪漫,能够感觉到岁月的永固。

我真是文学系的。

“我想,”我回答读者,“可能只是我更擅长在时间的追捕下逃跑。”

跳脱的风格也是我的写作特色。

来到美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天公寓附近的教堂在举办活动,有人在外面放了架钢琴在演奏,还有好多神职人员在分给路人们气球,我跑去要了一只,手里还抱着我刚从花店买的一盆兰花。

结果不知道是谁挤了我一下,我一个没拿稳,气球从我手中飞了出去,惊得我连忙对旁边的路人求助:“劳驾,帮我捞一下气球!”

在气球逃往天空之前,好心的路人替我拿住了它,我松了口气,然后怔住了。

“乔?”我眨了眨眼睛,没敢直呼他的名字,“你是来……帮我戴头纱的吗?”

小天狼星的状态好了太多,无论是外表还是精神方面,他是想通了吗?即使他之后依然会回英国,但他也会去试着热爱当下了吗?是的,我认为仇恨并不能支持一个人活着,只有爱才可以……他应该试着去爱些什么。

“其实,我一直以为这两次的奔逃里,有一次没有未来。”他说。

“哪一次?”我问他,是上一次吗?毕竟上一次分别后我就出国了,然后我们很多年都没再见到,后来的相逢也只是巧合。

小天狼星摇了摇。

“不,是这一次。”

我睁大了眼睛。

……所以上一次,他期待过未来?

14.

在和我分别后,小天狼星想起来一件事,但他没说。英国姓怀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麻瓜和巫师皆有,他在拿到我的照片后,结合我所说的话以及不久之前发生的新闻,找到了一张报纸,发现了我所不知道的事——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并非麻瓜,而是个哑炮。

我的父母,也就是怀特夫妇,他们都是毕业于霍格沃茨的巫师,同时也是凤凰社的成员。小天狼星听说过他们有个孩子,但没人见过那个小孩,他也就不知道她其实比他还要大上几岁……因为他们发现女儿没有魔法天赋,所以把魔法这件事瞒得密不透风,一直没有告诉过她,还把她送去外国上学了。

我是因为父母被伏地魔所害才回来的,这也或许是邓布利多会给我回信的原因……难怪我在之后能够知道很多关于魔法世界的事情,我恍然大悟。

小天狼星说,在分开之后,他有想过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可那时我已经去了国外,他不知道我去了哪里,虽然可以让猫头鹰满世界找我……但是,这么高调的事情还是算了吧,他可以等到伏地魔死后再告诉我。

那时候的英国会是真正自由的世界,是宜居的国家。

可他没有之后,他的一切停留在了1981年。

浪漫而短暂的相处,也是可以产生喜欢的——它独特,无可替代,而我们都还记得。对我来说,我原本觉得生活没有意思,而在遇到他这样惊艳的人之后,我更不可能去和别人交往了,谁能有他有意思呢?

如果我们在那之后正常见面了,或许我们会像普通的情侣那样进行交往,也可能会吵架,分手。但正因为我们没再见面,我们反而互相记了好多年,多年来我为他的命运而不甘,为自由的灵魂被束缚而痛苦,我的感情逐渐变得厚重,因为那是无数个二十四小时的累积。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我轻声说道,停住的时间齿轮是时候可以转动了,“亲爱的,你想试一试公主的魔咒吗?”

就算命运会继续折磨他,会折磨我,但爱是永恒的魔法,没有人可以夺走我们此刻的快乐,我会陪着他,我会和他一起面对未知的一切。

我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在我学习了法语之后——那时候他说先不告诉我的话,其实是在回应我那晚上吟的诗:“可他,爱我不爱我?”

他想,他是有一些喜欢我。

有几个小朋友的气球没拿稳飞了出去,在钢琴的乐声中,我抱着兰花,他拿着气球,我们从教堂门口拉着手,再一次逃离了人群——不存在的头纱迎风飞舞着,他和我一起飞奔向了新的生活。

14.

啊,什么,如果你是想问我们俩这几年来在做什么……哦,还想知道更多啊,看在这是《唱唱反调》专访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

小天狼星·布莱克为什么能够在神秘事务司逢凶化吉呢?因为就在他差点跌进那个可怕的帷幔之前,他仿佛预知一般地看到了自己的命运,继而逃开了——

我的项链不是毫无魔法的道具,而是我父母储存给我的爱,是一种会在危险的时刻护佑着佩戴者的魔法,多年来谁都没发现。

嗯?我的名字啊……你不是知道吗?好吧好吧,那我在结尾做个更正式一点的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艾谱莉(April),艾谱莉·怀特。姓氏这方面真是巧合,黑色与白色……挺般配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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