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镰仓室町时代快进吧(二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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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助他重新回忆起婚书上的大致内容、并就此长期储存在体内的某颗副脑里。

平安时代早期,由于几乎是全面照搬了唐制,婚书这种从上国学来的“体面人玩意儿”,其实也在霓虹流行过很短的一段时间,虽说后来还是因为文化普及率、也就是大家普遍的识字率太低,以及男习汉文(真名)女学假名(女文字),以致于大家识的字根本就不统一等等奇怪的理由而很快就鲜有人问津了,但无惨大人确实是在太后姑母转达的女方要求之下,有写过一份正式的那玩意儿给月子的。

唐律的《户婚律》规定:婚书须一式两份,男方持有《通婚书》,女方持有《答婚书》;且《通婚书》必须有父母(或长辈)之命,还有两位以上媒人见证,才有法律效力。

女方接到《通婚书》之后,如果不同意婚事,可退回《通婚书》。如果女方同意婚事,就会接下《通婚书》,并且写一封《答婚书》让媒人带回;《答婚书》送回之后,小两口就算是合法夫妻了。

考虑到无惨大人当年恶劣的健康条件,他能咬着牙(气的,嫌月子事太多)写了一份给月子就不错了,他自己那份本该留底的,鬼王大人当时根本就懒得写;后来收到的月子递回的《答婚书》,他也是看都没看就让女房给“收起来”,至于究竟收到哪儿去了,他也是根本没问也没去关心过。

顺便一提,婚书这种东西,也只有正室才有可能拿得到,侧室情妇外室一类的,那是想都别想的啦,能争取固宠得久一些就不错了。

只可惜鬼之始祖他,忽视了一个他并没注意到的盲点,就是关于契约的有效时间这一条……以及对于如何更好地在漫长无边的岁月里妥善维护和增进夫妻情感这种事,对此既不了解、也不关心的鬼王大人,压根不知道自己头顶上的帽子至今颜色没变,并不是因为月子的道德操守有多么高洁,而是他暂时还足够幸运罢了(屑老板还以为是自己“守家”守得好呢呵呵)。

你们看作者都暗示得这么明显了,再看不懂俺也不好说啥了不是……

可你们要是真以为无惨大人他是有多么重视他和月子之间的婚约,那也不见得;前面也说了,他只是更加怕麻烦而已:月子不在霓虹地界的时候,鬼王大人他有信心扫干净自己“纸面出墙”的各种首尾,譬如把人全家都吃得一干二净这种事都不在话下(他也没少干);但月子现在女妖本妖就在霓虹的地头上了啊,他要是还敢这么乱来,被发现了的话……

“嘶,”鬼老板忽然皱眉,感觉到了一阵莫名袭来的幻肢痛。

曾几何时,在他们即将出发前往仍坐拥完整两河流域的宋国那阵子,在他第一次出手打坏了月子的财物那阵子,在他被月子架在身前、被她掐着小兄弟强制日光浴刮痧的那时候……无惨还记得月子曾经有像是自言自语般咬着他耳朵,询问类似于:这百五十年来,他到底有过多少女人?要不她现在就把某个可能已经像医院电梯按钮那么脏的玩意儿给掐掉,让他再重新长一根干净全新的出来给她按什么的……诸如此类的话。

就这前有狼(阳光)后有虎(月子)的架势,吓得老板他当场就哭着尖叫坦白道:“没有!没有别人碰过!除你之外没别的女人再碰过它了啊!所以求求你,求求你放过……啊啊啊!!!”

可怜鬼王大人即便老实交代了,最终却还是被当时怒火中烧的妖王大人给推了出去,浑身像是触电了般翻着白眼儿咬牙“享受”了一番日光浴刮痧按摩的洗礼。

但是、但是、但是吧,就这上一番还令他印象比较深刻的惨痛教训,也是快二百年前的事了啊。

而鬼王大人的本性是什么?是记吃不记打哟!——反正他被打了,只要没被当场打死,打废打残什么的,那都不在话下啊,就还能卷土重来的啊不是吗?那么还有什么好说的?当然是先吃下眼前的利益再说啊!

回去就答应了那边的结亲!被月子妖王大人全面敷衍了的鬼舞辻无惨,心中愤然地想着,就这么打算起身离去了。

殊不知,他这份在某妖眼皮子底下、为了各种一时利益而甘愿冒大不韪作大死、却还抱着“只要自己手脚够快够干净利落就能不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最终会为自己迎来怎样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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