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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8 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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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彻其实当然没有很淡定。

一切毫无征兆。

毫无征兆才最可怕,因为根本反应不过来。

以至于自打赵清嶺消失的那天起,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快要崩溃的微妙的边缘。

最初几天,程彻把自己这两年所有可能做错的事情,全部全部,从头到尾、胡思乱想了很多遍。

他想到了无数种可能性。

然后又一一否定。

没有道理。

一个在他最困顿、最平凡的时候把他抱回家,误会他卖过身都毫不犹豫地说要他的男人,没有道理再因为他“不够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说错或者做错什么了而嫌弃他。

那会是因为什么?

不知道。

程彻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黑暗的森林里。像是一只小黑兔,徒劳奔走,找不到一丝亮光,屡屡刹车,发现自己只差一点点就要掉进万丈深渊。

可是最后,他还是稳住了。

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稳住了。

……

程彻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顾弟弟们,世界还是那个世界。

日子一天天过去。

至少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丝裂痕。

只是偶尔,会是下班开着车一路霓虹时,觉得身边安静得太过分。只是偶尔,打开冰箱,再也看不到某人总是会帮他买的虾球和果仁巧克力。

只是在漫长的夜里,一个人的房间太过安静。

而他早已经习惯了温暖的拥抱、手□□缠的黏糊,似乎只有轻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轻易入眠。

渐渐的,程彻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个“理由”。

不再想要解释,不再想要知道“为什么”。

只是单纯地很想赵清嶺。

那样的思念,会在孩子们去上学的午后,他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的时候,尤其地偷偷蔓延、无孔不入。

会牵动着心口,带着整个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个时候,程彻则会蜷缩在沙发上,微微笑。

他把那种疼痛当做对自己的一种惩罚。

自己迟钝、后知后觉的惩罚。

家里空荡荡的时候,一楼的客厅会显得更外地大。欧式的极简家具装潢,典型赵清嶺式的含蓄低调优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脚踩上去时,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彻有的时候,在阳光下抱着膝发着呆,会想起第一次进这间房子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so”。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则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很干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嗯,那是因为打扫今天阿姨才来过。】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个狗窝。我懒,不是那种收捡的人。】

后来在一起的两年,他发现男神确实懒懒散散,很可爱。

有时候,程彻又会想起来他们同居的起点——那段日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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