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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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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都杀了就是了!

这具身体的原主毕竟是他千挑万选而来的,剑术优越非常。金色法杖与月交映,在其中熠熠流光、挥起刺目光华。他轻易就能疾风般穿梭敌军之中,身形如龙纵横飞舞,动作飒沓如流星。

……西凉精兵倒也确实训练有素。

不过是曾经区区几次的交战经验而已,竟就已经学会了要从侧面绕着他打。尸将厉害,多小心为上确实应该,但还是架不住总有人蠢,直愣愣冲到他面前:“南栀!醒醒!”

噗。

嘈杂之中突然来了这么一位,姜郁时都差点没笑出声来。

那么蠢的举动。

不用看脸就知道

是哪一位。()

他随即起势,便是凌空一击。金杖亦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把对方打飞出去后,终于眼前出现了一片月色清辉普照大地,姜郁时终于重新看清了周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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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意外,果然被他扫出去,正是月华城主那个蠢东西。

撞在山壁上,好大一声。

呵!

虽然明知道这个人就算骨头尽断也不会死,姜郁时还是忍不住追上去。

不会死,并不代表不会痛。

而姜郁时在这漫长无趣人生剩下不多喜闻乐见的趣味之一,就是看月华城主多多受苦、多受折磨!

结果,却是差之毫厘,人被西凉王救下护在怀中。

而且其实救他的,并不止西凉王一个……

在那千钧一发的一瞬间,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再度卷土重来,姜郁时似是听到一声悲鸣,紧接着又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记忆蜂拥入脑。如潮水汹涌,害他一时迟滞,才会不慎被身后铁链紧紧制住!

硬生生钻入脑中、挥之不去的回忆,是一座满是栀子花香的小院。

是月华城主戴着金色的面具,打扮得十分利落疏俊,微微笑着,同这具身体的主人一起研究民生农桑、排兵布阵,一起赏花、喝酒、看书、养兔,闲了比试切磋武艺。

是月色皎洁,漏过轩窗。

同他一起抱着一个看着大约八九岁的娃,一起睡觉……!

“……”

为什么。

姜郁时时至今日,都有一件事一直万分不解。

这又傻又蠢的丑八怪,后来在外头到底走的什么路数,竟搞出这么多漫天遍地处处开花的奸情?!

明明之前在月华城,根本没人要他……

正想着,忽然一道银光闪过,一把寒冰利刃抵在咽喉。姜郁时愣愣看着眼前一袭黑衣、面容多少略微熟悉的沉默男子。

月华城……楚丹樨。

一瞬间,记忆闪回十多年前。那个时候的慕广寒还没毁容,不算丑,只是很小就彰显出了天生没脑子也不怎么要脸的属性。

喜欢什么人就表现得特别直白。

月华城的一片长夜之下,他就像个蠢团子,成日颠颠的,追在另一个团子后面跑。

那个日夜被他追着不放的,黑衣,寡言,丹桂香,就是眼前这一个。

他又为什么在这。

“……”

“……”

姜郁时发现他终于彻底动不了了。

实在是眼前过于荒谬的一切,最终成功扰乱了他的思绪,露出了一丝破绽。转瞬之间,四肢都被层层铁链束缚钉在地上,一丝一毫也再挣扎不得。

而脑海,还在持续被身体主人的记忆占据、疯狂侵袭。

姜郁时咬牙,心中怒骂,真是可笑,无聊透顶——究竟是谁会有兴趣知道,月华城主此刻手中的那把洛州名剑原先的名字叫什么!谁会将这种毫无意义的破事,当做珍贵的记忆来收藏?

() 可偏偏身体的主人(),好像满脑子郑重记得的?[((),偏偏全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记忆却不受控制,源源流入。

疏离剑,以前的名字其实叫做“琉璃”。

因为颜色本是琉璃色,又总是在月光下通体闪耀着琉璃色的流光,所以自然而然应当是叫做琉璃的。

这把非常漂亮锋利的剑,曾是洛州大都督洛文泰的爱剑。

后来,一个炎炎夏日,杏子落在头上。洛南栀抬起眼,只见他的竹马二世祖正在树上躲懒,还一个劲冲他招手让他也跟着上去。

“南栀南栀,快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书上,四下无人,唯有蝉鸣鸟叫。

竹马笑容灿烂:“哎哎,知道你十八岁生日,泰叔会送你什么天大的好东西吗?我偷听到了!”

说着,他悄悄话来咬上耳朵,洛南栀微微睁大眼睛。

……生日宴上,果然洛文泰将贴身宝剑郑重传到他的手中。

宴会结束,邵霄凌比他还兴奋,把那流光溢彩的琉璃剑捧在手上摸了一遍又一遍。

“别的都好,”他啧啧叹道,“唯独这剑身嵌字似乎时日久远,都快要看不清。”

“不过正好!西市上刚新来了个鎏金嵌字本事一流的师傅,我去让他去给你的重新纹个名!”

嵌字师傅技法果然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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