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3)
从海城回赫尔辛基,是徐又焉给她买的票。
照例是包了整个头等舱。
她来的时候只拎了个小行李箱,回去拿的东西更少,背了个双肩包,只放了最基本的用品。
徐先生难得得了空,亲自送她到机场。
相比于上次她被扔出国时候的不欢而散,这次显然温情许多。
“什么时候回来?”
“不回来了。”徐荼说的一本正经。
徐又焉点了点头,“好,等爷爷病逝后,我通知你。”
“呸呸呸,”不愧是老奸巨猾的男人,当真知道说什么能戳透徐荼的心窝子,“一个月吧,回去处理一些事情,把申博计划延期一下,还想再去滑两次雪。”
其实她还有些别的事情要做,只是没有必要告诉徐又焉。
他们之间,还没有亲密到那种程度。
“卡里的钱记得花,虽然你那地方看起来也没什么可花钱的,记得帮我给你的小男朋友带个好。”
徐又焉说这话的时候眼底带着几分笑意,难得话多了些,倒是当真有几分哥哥的派头。
“成,”徐荼乐呵呵的点了点头,对Pare这个假男友的身份,两个人都玩的乐此不疲。
像青春期谈恋爱的幼稚小情侣似的。
最后临登机前,徐又焉站在候机室里,冲徐荼挥了挥手。
她只要转身就能看到他还站在原地。
黑色长衣及踝,却把他衬得更加高大笔挺,袖口滑落向下,恰好可以看到那截木头。
当年她把他从山上救下来,怕他迷了路,折了山里面的一根木枝,一人拉着一节,足足走了两天两夜。
妈妈说,女孩子的手不可以被陌生的异性牵。
在末寨,发生了这种事情,是要被许下婚约送入洞房的。
只不过后来,为了救他,别说牵手,几乎偌大的一段路她都是扛着他走的。
被妈妈看到,这才咬着牙,恨恨的同意了徐又焉要带她走的这件事。
家里这个最漂亮的姑娘,一直是他们最期许的招财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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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还是沈浓来接的机。
十二月的芬兰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二十度以下。
沈浓难得没有再穿大衣,裹了个羽绒服来,更让人诧异的,是她竟然把她那骚气的粉红色911给换了,改了个沉稳大气的路虎,完全不像她的风格。
“我就走了半个月你就转性了?”
“没,”沈浓明显开得还不太习惯,没有上速度,慢悠悠的,“我也打算回国了,跟你一起回去。”
徐荼一愣,偏头看向她。
之前两个人聊过未来计划,跟徐荼这种就打算在芬兰虚度余生的人不同,沈浓是打算南下去巴黎发展的。
她虽然学的是经济,但爱好是设计,每年的大秀都要去看一看,梦想就是当个全球著名设计师。
用她的话说,就是能进高定协会的那种。
设计这个行业,没有什么比欧洲更合适的地方了。
“家里让我回去结婚,看看未来的老公是否允许我再出来发光发热吧。”
徐荼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你们家这是要破产还是缺大钱啊,一个两个都要搞联姻。”
“还有谁联姻?”
“你哥啊,不是要跟我结婚吗?”
沈浓一愣,立刻踩了刹车,“卧槽,我不知道啊,我哪个哥哥?”
“沈凌,不是你哥吗?”
还是孙载怡跟她说的,原来沈浓就是海城大名鼎鼎的沈家人。
徐荼以前只觉得她家境好些,却没想到会这么好。
倒也是应了徐又焉那句话,芬兰是个消费不低,但没什么消费的地方。
她们俩在一起玩了三年,愣是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家。
沈浓听到这话,刚刚还有些down的情绪瞬时高涨了起来,表情丰富多彩,还带了些兴奋在。
“哇哦,大妈比我想象中的着急。”说着,还伸手掐了把徐荼的胳膊。
货真价实的用力。
疼的徐荼咧着嘴,“沈能能,你要谋杀亲闺蜜嘛!”
“徐小图,我可跟你说,你敢跟沈凌结婚,咱俩就准备绝交吧。”
“老公和闺蜜你只能要一个。”
“你都在说些什么玩意?!”
当天晚上,沈浓就开了两瓶酒,窝在徐荼的小公寓里,给她把家里的爱恨情仇梳理了个遍。
是比徐家还复杂的人性故事。
徐延国虽是满肚子坏水,但到底对奶奶是忠诚如一的。
虽然徐荼从未见过她,只听说是个端庄大方,漂亮温柔的女人,在六十岁那年患病去世,自此爷爷就再未续弦。
家里的孩子也都血脉同出,虽是各自揣了心思,但到底不会闹得难看。
沈家则不同。
沈老爷子两次婚姻,一共孕育了六个孩子,但因为后娶的妻子所出皆是女儿,所以两个大儿子至今仍在家族企业任职,并担任最高职位。
再往下的小辈们,就更是精彩。
沈凌是沈浓大伯的儿子,掌了沈家大半的家业,一向被认为是下一步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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