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不在场证明(3 / 3)
晚上10点半左右,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
“我在工作,在布鲁克林中央立交附近查酒驾,和我的搭档兰斯一起。”
“请问有没有查到一个叫亚瑟-卢西亚诺的人?他骑着摩托车,血液中有测到酒精。”
“名字我记不清了,但的确有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在10点半左右被我们拦下来进行了测试。血液酒精含量,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007,低于纽约市01的醉驾标准,所以我们放行了。”
“请问有留下什么单据吗?”
“是的,虽然他没有酒驾,但在行驶过程中他超速了,我给他开了一张超速罚单,上面有我的签名,应该还有他本人的签名。”
对杰克逊的回答,凯伦很满意。接着,她从物证袋中取出了那张从布鲁克林交警那里调取来的超速罚单,展示给陪审团成员还有法官看。时间,地点,签名,写的清清楚楚。6月5号,晚上10点半,亚瑟还在回曼哈顿的路上。
“我做了笔迹鉴定,罚单上的签名就是亚瑟-卢西亚诺的。还有,中央高架下有监控录像,也能证明那个时间亚瑟不在曼哈顿公寓,而在回去的路上。等他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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