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6章 坐而论道(下)(2 / 2)
要抛砖引玉,让我抛砖,你来引玉,你小子,鬼心眼多着呢,还拍我马屁,我可不敢承受。”
柳浩天嘿嘿贼笑着说道:“薛省长,其实,您刚才解释得挺清楚的,我就画蛇添足一番。
义利之辩在我国文化不仅是一个学术思辨问题,而且还是一个行业分工和社会模式的问题。基于义利之辩,从尧舜时期起,我国就出现义利式的行业分工。
整个社会分为两大行业部类,一个行业部类是“利行业”,一个行业部类是“义行业”。利行业包括一切的经济行业,义行业则是政治业、进入政府做官。
在整个人类历史中,唯有我国存在义利之辩,同时形成义利式的行业分工,并由此产生独立的政治行业、政治业。政治是一个独立的行业,也是一个独特的行业,为经济行业提供义理服务、仁义服务、道义服务的行业。政治业就是义理业。
儒家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心性主体,是一个独立的思维主体,一个独立的判断、选择和行动主体。心性就是思考功能、思考器官,义理则是人心的天然的基本属性,即人天然所具备的判断和选择标准。如果人能够排除外界干扰,遵循自己的本心本性去思考、判断和选择,那么他的行为就是合乎义理的,即合理的、有礼的。
谈完了义利之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互联网垄断平台经济的问题。
现在我们的反垄断,则是更多将其看成一个经济问题、法律问题,不仅忽视其产权制度问题,更是忽视其历史和文化问题。
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资本问题、豪强问题,要真正解决之,仅仅考虑经济和法律是远远不够,还需要考虑产权和文化。
我认为,随着互联网应用平台不断的发展壮大,并且不断地扩充其应用场景,他们其实已经承担起了义利之辩中义的行业。因为这些行业都关系到国计民生,不能太过于追逐利润,那样会让民不聊生。
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互联网应用过度的逐利性,在产权层面,需要对其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让国有资本参股,必要时控股,完成国有化。
现在一提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家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是针对国有企业的,允许私人资本入股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事实上,在私人资本已将非常强大的今天,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的为代表的私人资本,企业改革就不能仅仅包括国有企业,还必须把能够影响国计民生的私有企业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适用国企,也适用私企。混合所有制应该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不仅让私人资本混合国企,还要让国有资本混合私企。
企业改革目的也不能仅仅只有一个增强经济活力一个,还应该加上保证其义理属性,为人民服务的属性。私有企业如果背离义理,破坏人民利益,那么必须进行对其产权层面的改革,以产权为手段对其施加义理约束。
当然了,这种混改必须是非常谨慎的,必须要在拥有绝对证据的情况下,在民心民意汇聚的情况下展开,一定是人民群众十分渴望的、需求的。既要保证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动力,又要给他们树立规矩,不能再让资本肆意妄为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
同时,解决资本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是文化,是教育。我国必须重拾义理文化,让义理式学术重回我国德育学术的核心。这需要学术和教育的深层变革。”
柳浩天说完之后,薛博仁彻底被震惊了。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柳浩天竟然接连提出了两个战略手段。
尤其是柳浩天所提出的混改方案的战略,更是发人深省,振聋发聩。
薛博仁虽然也看到了互联网应用平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却从来没有往混改的方向去考虑。
而柳浩天这么一说,他突然觉得,柳浩天所提出的这两个战略方案还真的是非常可行的方案。
这两个方案一个是立足于当下,一个立足于长远。
尤其是柳浩天提的,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薛博仁沉默了。柳浩天也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等待着。
他刚才所说的这番话,是他早就深思熟虑了。
只不过柳浩天并没有把他的这两个方案公诸于众,更没有在西林市实施,因为柳浩天非常清楚,以他的身份,根本不足以实施这样的方案,而且他也清楚,这样的方案一旦公诸于众,一定会引起巨大的社会效应。而且现在时机也不够成熟。
所以,柳浩天只提出了3点建议作为暂时的治理策略。即便是如此,都引来了各大互联网应用平台的强势反击。
此时此刻,不知何时,窗外已经阴云密布,颇有一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空气似乎都变得沉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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