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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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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日没过几天, 本应冗长酷热的白昼此刻却也悄然被黑夜取代。

城市上空没有万里星辰,只有零碎闪烁的光芒;疾驰在路上的suv像一只温柔的巨兽, 流畅平稳地穿越街道,车内没有电台或音乐的声音,只有女人平缓匀速的呼吸。

她抱着臂,脑袋靠着右边的车窗,耳边翘起的几缕碎发微弱地晃动。

洛岑趁着红灯抽空伸手碰了碰她的小臂,感到一阵冰凉,赶紧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些, 从后排捞起一件长袖衬衫轻轻披在她手臂和小腹上。衬衫稳稳地落在她胸前, 手刚缩回来, 绿灯就亮起。

若是林娆醒着, 一定得对洛岑这卡着红灯时间一连串行云流水地动作感到震惊——温和而轻柔, 准确而不拖沓,一看就是惯会照顾人的。

影帝在外确实也有很会照顾后辈的好名声, 但和那种照顾不同, 不是言语上的关切或者生活工作上的一些举手之劳, 而是润物无声、心甘情愿又无比自然的付出——她知不知道都无所谓,反正他愿意这么做。

晚上不堵车, 到川林阁也比预计的早, 他驶入后院停下来, 林娆还在沉睡着。

渡边淳一在他的书里把睡眠能力也归入了钝感力的范围, 虽然洛岑觉得他那论述牵强附会的地方过多, 但林娆在睡眠方面确实不一般。

一旦早睡早起的习惯被工作和其他事情所耽误, 她总是有办法在其他地方将这些睡眠时间补回来——尤其是在车上和飞机上,而且据说如果不是自然醒,醒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暴躁期。

她看上去是真的很累,还没卸妆都能看到她紧致的下眼睑上隐约浮现的青黑色,脑袋沉沉地靠在窗上一动不动,不知道多久才能醒来。

他探过身去,小心翼翼地解开安全带,好让她能呼吸顺畅一些,接着越过她前身,一手虚扶着她的额头,帮她把座椅靠背稍微往后调了些。

一切妥当,正要撤回来,余光就看到她尽在咫尺的双唇,顿时僵在原地。只消得一偏头,就能完完全全触及她的柔软。

“唔……”

她嘴里不知道在嘟囔着些什么,突然出声把洛岑吓了个半死。

他的呼吸有些紊乱,林娆突然糯软的轻哼惊得他心跳有些快,迅速撤回身体,靠在驾驶位长松了一口气。

冷静,冷静。

为了分散注意力,他拿出手机找到表妹的头像,点了进去。

鉴于他这位大学毕业就硕博连读的学霸表妹回国没几月就成了他的好朋友——著名歌手程颐舟的女朋友,虽然他有些不爽,但确实有些问题想问问。

洛岑:在吗?

估计周末没那么忙,表妹几乎秒回——

初初:有事儿说事儿,别老问在不在。

洛岑:……怎么跟你哥说话呢!问你个事儿呗。

初初:哦好,顺便先说一下我不读心不算命,心理咨询打钱再问,不然别找我。所以你是什么事?

洛岑无微不至照顾人的能力都是小时候照顾表妹锻炼出来的,谁知道小姑娘越大越不粘哥哥,越大越喜欢呛他,少年时一腔怜爱仿佛都付之东流。

洛岑:你有嫂子了……

初初:终于不瞒我啦?上次见你还嘴硬。

洛岑:上次是真的还没追到!!!

初初:我姨妈知道她每天催得紧得儿子已经完成她的第一个梦想了吗?终于可以给她证明我哥是直的了,恭喜!

洛岑:还没和她说呢,我就是在愁这事,到底什么时候公开比较好。

公开,给朋友和表妹都无所谓,重要的是家人和粉丝。他们才在一起没多久,公开真的合适吗?

可是他真的迫不及待想要在任何一个地方明目张胆地光明正大地拥抱她、亲吻她,而不是偷偷躲在角落看剧,连落款都不写就送花。

初初:啊,你可真怂。

洛岑:我还真比不上你。

和表妹这个在国外呆了快十年的人不一样,他洛岑虽然看上去放浪,内心其实还是有些谨慎和保守的——之前是怕唐突佳人不敢明目张胆的表露心意,只敢每天跟她聊天逗她开心;甚至在一起后是不敢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亲吻她。

知兄莫若妹,没等洛岑回复,表妹就发了下一条。

初初:你总是自己考虑太多了,典型的表里不一,看上去游刃有余,内里绅士地不得了,思前想后、三思后行,生怕姑娘不开心就把你踹了,对吧?我猜如果姑娘不喜欢你抽烟,你现在已经戒烟了吧。

洛岑:……很好,继续。

初初:你总是在心里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恋爱是两个人的事,重要的是沟通。你一个人想这么多有什么用,为什么不去问问我小嫂子怎么想?

表妹自从上了初中就再不叫他哥哥了,叫小嫂子倒是叫的亲。

他哼了一声,冷漠地打字:朕知道了,退下吧。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氤氲缭绕,迷雾尚未散却,几束微黄的光在很远的地方闪烁,想伸手去碰触那光源,一脚跌进雾中的空虚。

她在迷雾中跌撞前行,在沉沉地坠落中感到一丝凉意,还有一瞬间的无助。

林娆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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