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5)
连锐从未想过, 傅彤叶会主动跟他提离婚。因为两人之间, 一直以来是傅彤叶付出的更多, 患得患失的也是她。有句话叫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在爱情中就是如此, 被爱的那个总是在□□关系中掌握着更多的主动权。
所以傅彤叶的口气那么恶劣,几乎可以称得上咬牙切齿, 他也没放在心, 只当她是一时的激愤, 他心里笃定只要好好解释清楚, 她总会原谅他的。反正自从连洪出现后,他心里就清楚,纸包不住火,他的过去迟早会暴露出来,但他有信心能说服傅彤叶。
连锐上前两步,捉住傅彤叶的肩膀, 将她的头掰过来,直视着她说道:“彤叶,你听我解释,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傅彤叶打开他的手,冷冷地看着他:“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你说是哪样?你能说你没在老家娶过妻子吗?”
连锐一把抓住她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大言不惭地说:“我敢,这辈子我连锐只娶过你, 也只爱过你一个人。”
他说得坚决异常,傅彤叶的眼睛微微眯起,狐疑地看着他。
风岚看不下去了,唯恐她被连锐又骗了回去,连忙上前一步,将傅彤叶的手抓了回来,然后拉着她后退几步,离连锐稍微远一些了,她才义愤填膺地对傅彤叶说:“姐,你别被这个人渣给骗了,我看过连洪的身份证,跟他们是一个村的,他不会说谎。”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坏了他的好事,连锐眸子中闪过一抹阴沉,他抿着薄唇,睨了风岚一眼,一脸沉痛地跟傅彤叶解释道:“我承认,当时我因少不更事,在父母和村里人的见证下与陈二凤举办过婚礼。但我那时候只有十九岁,去过最远的地方仅仅是县城而已,我什么都不懂,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意味着什么,我也不过是被父母、被世俗摆布的可怜虫罢了。彤叶,在这件事上,我知道你受委屈了,可我也是受害者,你不能就因此而完全否定了我,总要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啊。”
这是连锐的真心话,在老家那一段婚姻是他一辈子都不愿提起的污点,每次想起他都觉得憋屈得慌。那时候,他不过是个少不更事的年轻人,说是井底之蛙也不为过,没什么见识,见村子里祖祖辈辈都这么过了,父母让他娶,哪怕不情愿,他最后还是屈从了。
可等他走出那个偏僻的大山后,见识到了外面精彩的世界,见识了更多美丽、活泼、自信、独立有见地的姑娘后,他才意识到人生还有另外一种活法,与他的祖辈完全不同的活法。他这才明白,在老家那一段仓促又如同儿戏一般的婚姻是多么的荒唐,所以他只能藏着捂着。
连母是个机灵的,看连锐的表现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她当即屁股一歪,坐在地上,捂住脸伤心地大哭了起来:“彤叶,你要怪就怪我,当年连锐不想娶二凤的,是我和他爹逼他,要是他不答应,我们就要跟他断绝关系。这都是我和他爹的错,你心里有气,不开心,冲我和他爹发火,真的不关阿锐的事啊……”
傅彤叶看着连母唱作俱佳的表演和连锐脸上深深的后悔与落寞,心底的一角忍不住发软。连锐那句话还真是说对了,他也是受害者,愚昧、落后与封建家长制的受害者。到底是多年的夫妻,她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全割舍下对他的感情,只是,这件事太挑战她的道德观和从小所受的教育了,让她就这么原谅他,傅彤叶又做不到,她心里矛盾到了极点。
夫妻多年,连锐一看傅彤叶的表情就知道她有所松动了,连忙继续解释道:“彤叶,我并不是故意欺骗你的。在跟你谈恋爱之前,我查过了,根据94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我与陈二凤顶多算谈过一段恋爱而已,根本没有结婚。而且,自从我上大学之后,便再也没跟她在一起过。我只是在认识你之前,谈过一段恋爱,同居过一个月,就这么罪不可赦吗?你就真的不能原谅我吗?”
傅彤叶听到他的这番辩解,脑子都被绕迷糊了,她还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辞,偏偏从法律上来讲,他说的也没错。
可是,他跟陈二凤的婚姻若不存在,那连大姐在连家呆了这么多年,从一个二十来岁水灵灵的女人蹉跎到三十几岁,人老珠黄,毫无生气,又算什么呢?
傅彤叶下意识地看向连大姐。
可连大姐的反应实在出乎她的预料。听到连锐否认跟她结过婚,连大姐的脸上一片茫然,还有害怕和恐惧,就是没有任何的愤怒和不满。何为行尸走肉,不外乎如此。
甚至察觉到傅彤叶在打量她,连大姐一个激灵,像是猛然清醒过来一般,她忽然扑了过去,抱着傅彤叶的腿,双膝跪地不停地哀泣痛哭:“彤叶,不要赶我走,我不会跟你抢阿锐的,求求你让我留下来。我以后一定老老实实干活,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傅彤叶连同左宁薇和风岚都被她这出乎意料的反应给惊呆了。这连大姐的脑子不会是有坑,越想越是这样,否则哪个正常的女人能接受自己的丈夫另娶,自己老老实实在家伺候他父母不说,还得去他和新妻的家当保姆的?
这一幕的冲击力太大,三个接受过现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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