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 / 6)
一体,极为吸人眼球。
书里她是掉进河里面,牺牲了,现在她回来了,而且是很烂大街的失忆梗,是不是就是她闺蜜呢?
晓晓想到这个可能,心都火热了起来,她们一起从孤儿院结下的深厚友谊,在末世里面彼此依靠,现在到了这个和平社会,是不是还有缘分再见?
不行,不能冲动,要找机会,找两个人独处的机会试探她。
晓晓忍住了。
梅素卿同意了,卫喜乐带着她去房间看看。
晓晓也想跟过去,结果她和林华坤都被安排了事情。
“华坤,你去摘个南瓜回来,挑大个的,晓晓,你去摘几条黄瓜。”
卫喜乐要大展身手。
虽然儿子刚刚摇头,或许他没有跟这姑娘说他们之前是对象,但就他一直看着人家姑娘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个过来人,儿子很喜欢这个姑娘,想要娶她做媳妇,这种时候,她这当妈的,多少也能出一把力。
梅素卿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裹去房间,最后定的她去晓晓的房间,晓晓去睡她二哥的房间。
看着这个小姑娘整洁却又不失几分童趣的房间,梅素卿看出来,她在这个家很受宠。
不提桌子旁边那干花,就说这蓬松柔软的被子、新打的床铺和柜子就能看出来。
她一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穿书。
她刚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在河里,眼看就要沉入河底。
她不想死,哪怕身体的情况那么糟糕,她也不愿意这么低头。
幸运的是,她当时受伤很重,但她的异能还在,还能控制一点微弱的水流,她让自己飘到了岸边,这是她清醒时最后做的事情了,她也不知道她能不能被人救下,或者到了岸边也会丧生在丧尸或者是异兽的嘴中。
她都不知道自己会怎么从天灾中出现在河流中一样。
幸运的是,她被人救了。
而且这里没有丧尸。
她昏昏沉沉在床上躺了很久。
救下她的那个婆婆并没有嫌弃她,每天定时定量的给她喂一些糊糊和清水。
就这么着,她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能初步掌握自己的身体,也是那时候,看着水面上的脸,她才确信,她换了一具身体,她这算是借尸还魂吗?
仔细回想,当时她有意识的时候,这句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已经去世了。
她当时想的是,难不成是穿越?从末世的天灾中穿越到了六十年代的山沟沟里,借尸还魂?
没有别的更好的解释。
她在那里养了好一阵伤,哑巴婆婆一直在照顾着她,她想要知道更多的消息,却受限于那里的位置。
她是被在山里独居的哑巴婆婆救下的,哑巴婆婆一个人住在山里的小木屋里,距离最近的村落都要走十几公里,想要找医生去医院,那就更遥远了。
如果不是她救了她的话,她将会葬身狼口。
她自己就是一个医生,虽然是西医,但一些比较常见的中医医理她是懂的,而且哑巴婆婆会利用一些土法治理外伤,她利用现有的条件,在小木屋里过了半年,才恢复了健康。
她庆幸,她身上受的伤虽然重,但属于能养养就养好的类型。
在那山里面,婆婆少言少语,却是个有本事的,以打猎为生,所以她不缺肉补充营养,养好了伤她打算离开,但婆婆在打猎的时候出了意外,她想要离开的计划延迟,在那里照顾她,给她养老送终。
那时候距离她醒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处理完后事,她才离开那里,结果因为没有介绍信,被限制的很死,她发现自己这条命真的算是捡回来的。
因为一般河边有一个受伤严重、不知生死、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很容易引起猜疑。
没有身份证明,寸步难行。
她这才起了心思去找这身体原来的信息
她当时穿的衣服早就扔了,破损的不成样子,也没什么特出的地方,想要找这句身体原来的信息,无从下手。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被这具身体的熟人看到了的话,她都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也叫梅素卿,一模一样,同名同姓。
她当时没多想,等到她跟着那所谓的熟人回到她原先任职的部队之后,听着他提起一些事,她有些奇怪的熟悉感,然后她等到了这具身体原来的对象回来,恍然大悟,知道熟悉感是哪里来的了,这是一本书里的人物,她居然穿成了书里的人!
在书里她是死了的,她记得,而她的对象……
她还记得死党是怎么说的:“看,同名同姓,你想要这么一个深情的男人吗?”
她那时呵呵一笑:“别想太多,我们还不知道有几天好活呢。”
深情?
那就是深情?
就因为别人跟自己有一张相似的脸,就喜欢上了她,甘心做备胎,这样的人,这样的深情,她觉得她要不起。
除此之外,她对这本书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听死党说了一嘴而已。
所以这一次知道林华焕要回家探亲,她就想着来看一看,男主女主是这本书的中心,她想要看一看,而且她也有些好奇,她和书里的女主,真的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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