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十四章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2 / 2)

加入书签

量更大。”

决定了,就这个书名。

书名创建完毕,然后搜寻着记忆,写下了“引子”这个标题。

开始正文。

原文的第一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太有趣了: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

一大段话,按着键盘啪啪啪啪的就打了出来,都没用一分钟的时间。

“写书,不难嘛,”他心里想着,“只要肚子里有货,怎么会难呢?”

继续打字。

然后就愣在了那里:

“那啥?”

“接下来是怎么写的?”

他记得引子的第一段,是因为那一段套用的是流传很广的一段话,他觉得这种套用很有趣,所以记起来毫不费力。

但接下来的内容,涉及到了盗墓的一些知识。

几部《鬼吹灯》他都看过,一些相关的知识也在小说里面体现了出来。

可是怎么将那些知识串联起来,形成一篇简短而有力的文字,他还真没有那样的能耐。

他试着按照自己的理解写了半个小时,修修改改,最后整出了两三百个字,完全就是名词的堆积,一点黏性都没有,怎么看怎么别扭。

就这样松散无力的文字,能成为万人追捧的热门作品?

骗鬼呢!

最后,全删了。

把前面那一段也删了。

想了想,将引子也删了。

“算了,这只是一个引子,有没有都不重要,还是直接从故事开始吧。”

修改了标题,《第一章:白纸人》。

正文,写下了第一句: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

犹豫了一下,觉得做人不能那么无耻,连别人的祖父都要剽窃。

于是又改了一下,将“胡国华”这个名字改成了“严国华”。

“我的祖父叫严国华……”

这才安心的继续写。

但是,两只手放在键盘上,手指愣是按不下去。

“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故事我记得,可具体该怎么写呢?”

“要怎么写才能够让这个故事生动起来,吸引别人看下去呢?”

卡壳了。

这个时候,他只想去问一下那些文抄公:

“你们是怎么做到靠着记忆将一本百万字以上的小说抄出来的?”

“这科学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