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攻毒(3 / 4)
郎的“赃款”她本来想写信告诉兰波太太的,但想想这笔钱的来路太歪了,要是告诉妈妈,就得提到路易,就得提到她对亲爹做了什么“好事”,就很可能会被兰波太太唠叨,一想到这个就压根什么都不想说了。倒是告诉了阿瑟,阿瑟让她拿着这笔钱,但不要乱花,至少要留1万法郎,将来要留作她的嫁妆。
她吃惊:“嫁妆?”
“你总不会以为你一个法郎都不带,就能嫁给奥兰吧?”
继续吃惊,“可他还没有向我求婚呢!”
阿瑟神神秘秘的对她眨眼,“他已经准备好求婚戒指了,我想他会在马赛向你求婚。”
继续吃惊,“可我没想要现在就订婚啊!”
“傻孩子!”他亲昵的揉了揉她头发,“先订婚,过几年再结婚。总之,哥哥是觉得他还不错,虽然有点笨,”嫌弃脸,“但很喜欢你,又懂怎么照顾你,我会放心把你交给他。”
“我自己也会照顾自己。”
“可要是有一个喜欢你、你又喜欢的人仔细照顾你,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吗?”
她想了想,点头同意,“你说的对。”
“所以,他要是求婚的话,你就装作‘惊喜’。”
“他带了戒指吗?”
“带了。他问我你喜欢蓝色还是红色,我说你喜欢蓝色,他就找了一枚蓝宝石戒指。”
“他有很多戒指吗?”
“不知道,大概是有很多的吧。”兄妹俩对贵族家族的珠宝盒严重的没有概念。
维塔丽又想了一下,“他是不是需要跟母亲说?”
“等你同意了,我们离开法国的时候,会去一趟沙勒维尔,告诉母亲这件事。母亲上次在伦敦说过,你的事情我可以决定,奥兰要是求婚,而你又同意了,就让你们尽快订婚。”阿瑟不太确定的说:“母亲以前认为奥兰也许会跟一位英国小姐订婚,但上次去伦敦,她对奥兰的印象很不错。要我说,奥兰是很会讨人喜欢,瞧,连我的妹妹都喜欢他呢。”
“他是挺好的,你不也喜欢他吗?”
“哎呀!我是很喜欢他,但总归要你喜欢才行。毕竟要嫁给他的人是你,不是我。”阿瑟做了个鬼脸。
维塔丽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呢?你有没有认识什么合适的小姐?”
“没有,”他摇头,“学习十分紧张,根本没有时间认识什么可爱的女孩子。”他假装烦恼,“是有一些女孩喜欢我,但她们都笨得很,谁也没有你聪明。要是你将来的妻子连你说什么都听不懂,那怎么可能在一起生活几十年?”
阿瑟自己太聪明,于是瞧不上不够聪明的女孩。维塔丽不敢问他有没有喜欢的男孩,瞧他的神情,是真的一心向学不谈恋爱。他和加百列一样,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学的都是人文学科的通识教育,就是什么都要学:历史、考古学、古典文学、哲学、语言学(古希腊语、拉丁语),阿瑟的拉丁语学的不错,但古希腊语很糟糕,不得不下大力气从基础开始学起;阿瑟偏哲学,加百列偏古典文学。
*
离开巴黎后,4个人乘上了前往马赛的火车。
时间是6月的最后一天。
维塔丽带了雷瓦尔太太,和一个名叫吉塞拉的年轻女仆。吉塞拉是加百列为她在巴黎找的女仆,他说她应该有个贴身女仆,要提前习惯一下贵族式的生活,一位淑女一定需要一个贴身女仆,能不自己动手的事情,绝不要自己动手,目前来说,吉塞拉和雷瓦尔太太足够她用了,等到去了伦敦之后,她还会需要至少一名男仆,做些体力活。
加百列自己带了两个男仆两个女仆,还一直嚷嚷这是因为没有租到更大的别墅,只租到一间小别墅,只能住下10个人,不过他准备在马赛再雇佣两个临时的佣人。
阿瑟还好,荷兰乡巴佬文森特简直目瞪口呆:文森特伯父虽然也是有钱人,但勤俭惯了,家里没有几个仆人,没有管家,只有一个厨娘一个男仆一个女佣。佣人不住在雇主家里。
有钱人的生活真是不一样!
*
吉塞拉以前也是在贵族家庭工作的,22岁,未婚。贴身女仆都是未婚,加百列很细心,特地挑了一个年长一些的有经验的贴身女仆,不需要主人吩咐就能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雷瓦尔太太觉得吉塞拉来了之后,就有点抢了她的工作,她不愿意维塔丽过早结婚,结婚后维塔丽肯定要去伦敦,而她只想留在法国;她侧面打听过维塔丽的意思,维塔丽是想至少20岁以后才会考虑结婚,那就还有3年呢!
维塔丽能离开克罗斯瓦庄园也是因为卡罗琳在家,不担心没人照顾福楼拜,老头发病的时候真是可怜,每次卡罗琳都哭得眼泪汪汪的,搞得维塔丽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她很少哭,大概天生泪腺不发达吧。
加百列包了两个相连的头等包厢,仆人也能享受到头等包厢的舒适,充分表明了奥兰家不差钱。他对维塔丽说到牛津大学的生活,阿瑟有个强劲对手,同年级的爱尔兰人奥斯卡·王尔德。
王尔德在莫德林学院里小有名气,以衣着夸张华丽著称,他也写诗,词语华丽,但不免有些矫情,阿瑟嘲笑王尔德的诗歌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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