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十五年前的真相(下)(2 / 6)
了告别宴!”
潘琼冷笑:“怕是早已筹谋,让你和小李做不在场证明吧?你不要被卖了还傻傻数钱。”
吕叔生气到结巴:“你……你不要血口……口喷人!明弟平时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碾,就……就刘校长那死法,明弟恐怕看了都要吓晕过去!”
潘琼耸肩,无话可说。
吕叔还以为对方被他“有理有据”说服了:“警官你还年轻,看人这事就需要长相处,才能明白一个人的品性。”
潘琼没说话,倒是水长乐开口了。“一个人对待不同人,会有不同态度的。他给你办欢送宴,或许五分真心,五分想利用你们吧。”
水长乐顿了下,继续道:“那晚你们把酒言欢,无话不谈,以为酩酊烂醉。只可惜,你们醉了,明叔没有醉。”
“一派胡言!”吕叔气愤。“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喝了一箱啤酒,五瓶烈性洋酒。明叔啤酒喝得不多,但洋酒一个人喝了三瓶!我酒量好,平时喝啤酒就和喝水一样,但那洋酒是真的烈,我喝了三口就上头,那一瓶喝完整个人飘然欲仙,不分东西。你说明叔喝了三瓶还能去杀人,神仙下凡都没那么有能耐”
水长乐平静道:“因为那晚,你们喝了真酒,但明叔喝的不是酒。”
吕叔气得脸颊通红,认为水长乐纯粹是想找茬:“怎么不是酒?我看着拆封的!况且酒我们先拿,剩下的明叔自己解决,他还能未卜先知?”
水长乐笑了笑:“你和李睦,是不是都不喜欢喝冰的?”
吕叔一怔。
的确,他胃好,但牙不好,喝酒可以,喝冰的牙齿和两腮会发酸。
至于李睦,便是纯粹不爱喝冰,怕寒。
那天明叔拿酒,恰好是两瓶常温三瓶冰,所以他和李睦自然而然地先拿了常温酒。
吕叔不服气:“对,我不喜欢喝冰的,那冰酒都冻成块了,摸一下手都僵,也就明叔铁胃。但那又怎样?我是看着明叔开瓶的。”
水长乐笑笑:“重新包装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你说酒冻成块,但烈酒,是不会结冰的。”
吕叔怔住。
水长乐解释道:“酒精度数越高,
冰点就越低。六十度的酒大约要负八十度才会结冰。保安室的小冰柜我看过,最低可调节温度是负二十度。换言之,那晚明叔从冰柜里拿出的,根本不是酒。”
吕叔无话可说,满脸愕然地看向明叔。
水长乐继续道:“按理而言,你们没有看过刘毅成的案发现场,都是听李睦事发后描述的。
但根据李睦在警局的目击证言,在描述死者死状时,说的是校长被细口花瓶插进肛/门。
我当时第一次看到现场图时,也认为那是花瓶。
可明叔刚才却能准确说出那是花露水的瓶子。那个瓶子应该是被校长撕掉标签包装,丢掉瓶口的瓶盖及塑封,只留下透明玻璃瓶身,是在物证鉴定时才确认为花露水瓶的。
案发后能准确描述该物体的,除了使用当事人外,只有一种可能,便是凶手在就地摧残尸体时,闻到了瓶子里残留的花露水味道。”
明叔也不辩解,面带微笑看向吕叔:“抱歉,老吕,借着给你送行的名义利用了你们。但我想祝你往后余生顺遂幸福的心意是真的。”
吕叔颤着唇:“明叔你糊涂啊!”
明叔笑得释然:“我不糊涂,再来一次,我还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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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沈凤明考上凤梧女高前,沈立明却破产了。
他识人不淑,被合伙人欺骗,落得个负债累累的下场。
要债的成天威胁恐吓,在家门口泼红漆,画血手印,午夜打电话,一家人不堪其扰。
当年和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如鸟兽散,当年仰仗他的亲戚闭门不见。
走投无路的沈立明决定到东南亚闯闯,他熟识的几个发小都在那儿发迹。
离家前,他做好了多年难归的准备,提前安排家人。卖掉了房子车子和以前剩下的生产材料,还有当初发达时为兴趣爱好投资的小鱼塘,在隔壁省的三线城市买了一处学区房,让妻儿住进去,并准备了三年的生活费,让其低调过三年,三年后他必将衣锦还乡。
而他的宝贝女儿沈凤明,外界都以为父女关系淡漠,连讨债的也没找上门过,他决定让对方继续住校,安然度过三年高中。
他也清楚,他一走,女儿没人可以倚靠,他的后妻非但指望不上,可能还会惹事。因而在离开前,他便给沈凤明留足了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笔数额可观的存款,以防急需。
沈凤明乖巧懂事,和续弦的儿子完全不同,没有闹着要更多钱,只含着泪希望父亲早日归来。
沈立明一走便是三年,在东南亚因人生地不熟被当做奴隶贩卖过,被当地□□抢得一贫如洗过,好在他勤劳肯干又有市场洞察力,虽没大富大贵,却也攒下相当可观的一笔财富。
他终于衣锦还乡了。
因为怕家人被报复,这三年他都没敢联系家人。回国后他才得知,他的女儿死了。
警方的结论是被一个傻子失手勒死后,又放火烧尸。
他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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