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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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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法》里明确指出,不能强迫不想公开身份的妖怪公开身份。

虽然念起来有些绕口,但这个法条在保护妖权,以及维护妖界稳定方面还是非常有用的。

也的确有那么一部分妖怪,总喜欢谎称自己为人类。根据专家分析,这个群体要么是因为真的很喜欢人类,要么就是因为原身太丑。毕竟山海广阔,也不是每个妖都能像麒麟一样威风凛凛,还是有许多奇形怪状品种的。

季星凌陷入短暂疑惑,难不成是一株发育不良的自卑狗尾巴草。

林竞却在想另一个问题,既然两个人都没发烧,那关于什么猫妖和妖怪管理员的故事……不过话说回来,他之前以为问题少年不爱学习拉帮结派,日常活动可能也就翻墙逃学去网吧,抽烟烧烤打群架,万没想到还有这种降妖除魔的热血幻想型,怪不得他要给小弟定制什么妖怪卡。

“我觉得你完全不用逃学,真的。”林竞真诚建议,“你可以向学校申请组建一个话剧社。”

季星凌:?

小林老师继续行走在拯救问题学生的路上,伸手:“卡呢?”

这才对嘛。季大少爷顿时舒畅,把那张银白妖怪证放在他掌心:“所以你是什么妖怪?”

“在回答之前,我还有一个要求。”林竞发自内心地说,“你能给李陌远也发一张吗?”

这么中二感爆棚的事情,他迫切需要有人分担压力,如果另一个年级第一也愿意自降智商,那就再好不过了。

季星凌:你到底在说什么鬼。

“那你考虑一下我的提议,我先去买盒阿莫西林。”林竞把妖怪证揣进裤兜,转身进了药房。

季星凌:“……”

提问:比英语更难听懂的是什么?

回答:植物语。

正好这时招摇铺的老徐打电话来,问两人什么时候过去。

“我们已经快到楼下了。”季星凌说,“十分钟。”

“另一个买aj的小朋友也是妖怪?”老徐打着呵欠,“我可就不变人了啊,下午喝多了酒,浑身没劲,反正店里也没什么客人。”

——南山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

狌狌老徐是这一带有名的潮店老板,主业卖鞋,副业卖酒,身边常年美女如云,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林竞把消炎药装进书包:“走吧,刚刚听收银姐姐说,那家牛蛙还挺火的,我们早点弄完去排号。”

“喂。”季星凌跟在他身后,“你怎么也不问我是什么妖怪?”

“在你把李陌远拉入伙之前,不要和我讨论这个问题。”

“……”

植物语难懂+1

万和大厦只有四部电梯,人多又杂,进进出出的,差不多每层都要停一停。

手机没有网,身边还有一对小情侣可能正处于热恋期,一刻都不能分开地抱在一起,黏糊糊亲来亲去,身上香水味刺鼻。好不容易抵达二十八层,林竞一口气打了三四个喷嚏,觉得自己已经快被熏晕了。

“这里一直就这样,又脏又乱。”季星凌买了三瓶饮料,“你先给老徐带一瓶,他就在前面那家店里等着,对了,老徐是招摇山的大狌狌,虽然样子凶但性格还挺好的,你见了不用怕,刚电梯里没信号,我去回个未接电话。”

“哦。”林竞接过饮料,脑子还在晕乎,也没太听清。

拐角处,招摇铺的店招是红色霓虹管,闪烁明灭,引人注目。

季星凌靠在墙上打电话:“我刚刚在电梯里,怎么了?”

“没什么。”另一头是杂货店的药兽胖老板,“就你不是让我查岳升休学的原因吗,他因为唆使妖怪恐吓人类,需要从严处理,所以被强制送到了未成年妖改造学校,得在那待上一年时间。”

季星凌瞬间站直:“人类?”

“对啊,就被金华猫蛊惑那个。”胖老板还在絮絮叨叨,“你说说那只穷奇,连同学是人是妖都没分清,就敢收买猫妖施魅了,他是不是以为对方也是小妖怪,吓唬一下顶多罚罚款?这下算是栽了……喂?你那边没声了,又没信号了?”

季星凌握着手机,远远地、眼睁睁地、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竞推开了招摇铺的门。

我操……

店里没有客人,很安静。

“徐哥?”林竞站在鞋架旁,试着叫了一句,“我是季星凌的同学,你在店里吗?”

“自己随便坐。”门帘一动,从里面出来一个……满身毛的,恐怖猩猩?

林竞没有一点点防备,魂飞魄散心脏一窒,差点把手里的饮料丢了过去。

“老徐!”下一秒,一声怒吼就在身后炸开,“你他妈快去给我换了这身cospy的破衣服!”

狌狌:“……”

林竞也被吼得膝盖一软,惊吓乘以二。

季星凌揽住他的肩膀,强装镇定:“忘了提醒你,徐哥平时就爱这种奇装异服,品味很变态的。”

老徐欲言又止,默默转身回了里间。

一分钟后,出来一个梳着莫西干发型,踩着大红aj的潮流酷哥。

“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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