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2)
第三章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绯歌,朝着灶房前进,前进......
“啊~~~~”刚走到大灶房的地界,走路从来不看路的绯歌直接一脚踩进了坑里,然后整个人向前扑了出去。
紧接着‘噗通’一声落到地上,激起一片尘土飞扬。
!!!!
“......”
听到声音大灶众人毕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方向。
看着犹如空中飞人自由落地的绯歌,众人心中就一个感慨——不愧是老太太院里出来的——会飞诶。
飞的有些低的绯歌,趴在地上,艰难的抬起头,顶着一张灰扑扑的小脸,呲着一口小糯米牙奶凶奶凶的,“谁呀,谁干哒?”
林妹子还没出生,怎么就有人在荣国府随地挖坑了?
呜呜呜,等将来大观园建起来,她一定要进谗言,要在大观园里铺满地砖。弥补不能给万里长城贴瓷砖的遗憾。
绯歌一声好不委屈的指控,让众人如梦出醒。大灶这边的管事婆子和粗使丫头都放下手里的活挤了过去。“绯歌姑娘怎么来了。”
“哎呦,可怜见的,快将绯歌姑娘扶起来。”
荣国府里有长辈身边侍候的下人小辈都得尊重的规矩。所以荣庆堂的三等丫头在荣庆堂没地位,但走在外面已经有些排面了。
飞行高度决定受伤程度,绯歌除了脚脖子扭了一下,只是众目睽睽之下有些伤自尊罢了。
脚脖子刚摔的时候疼了一阵,过了一会儿就没什么感觉了。扶着一个粗使丫头的手,绯歌站起来后先将青芸要的点头吩咐下去,又一连声的催着要快一些,这才走到一旁坐了下来。
绯歌刚想批/斗一回那路上的坑,就听一旁的灶上管事夏嫂子说道,“老太太刚刚吩咐,叫晚膳做只富贵鸡呈上去。这不,咱们刚挖了个坑,姑娘就来了。这事儿闹的,到叫姑娘受累了。”
夏嫂子一边笑容满面的解释,一边还叫人将灶上现有的几样吃食拿上来给绯歌尝。
不过说话的功夫,不但几样绯歌日常爱吃的点心零嘴上来了,竟然连灶上收着的好茶叶也给绯歌沏了一碗送上来。
然而这并不能让绯歌多高兴,灶房的这位夏嫂子话里话外的将挖坑这事推了出去。
而罪魁祸首还不是旁人,除了贾母这个老太太,就是在荣国府推广富贵鸡的绯歌本歌。
年初那会儿,绯歌跟鸳鸯几个小丫头在廊下做针线,几个人就说起了肥鸡大鸭子吃得腻味人,于是这个说家乡风味,那个说老子娘的拿手菜,轮到绯歌了,这位直接咽着口水将叫花鸡普及了一回。
荣国府里,脚下的石头都长着两对耳朵,更何况是绯歌这种人前闲聊了。
于是在某日贾母没什么胃口用膳的时候,孝顺的元大姑娘便想起了绯歌之前说的这道吃食,派人将绯歌叫进屋子细细的说了一回作法。
也因此绯歌也正式以一道叫花鸡出道,从此在荣国府打开了一个知名度。
人称:丫头里的小粉红。
(*^__^*) ……
看过原著的人都知道荣国府,尤其是贾家老太太是什么脾气秉性的人。
所以人家问绯歌为什么这鸡被称做叫花鸡时,绯歌眨巴眨巴眼睛,一本正经的告诉众人,这鸡还有个别名,叫富贵鸡。
因为这鸡做起来特别的费银钱,吃上一只所耗费的银钱会将家底薄的人家直接吃穷了,所以普通人吃的是叫花子。
但富贵人家不同呀,咱们有钱,倍有钱。只有叫富贵鸡,那才能彰显出与从不同的身份地位和品味。
荣国府是什么样的地方呀,有钱时极尽奢侈,没钱时也要打肿脸充胖子。这会儿一听绯歌这话,直接拍板道:这鸡必须吃。
将上等珍珠磨成粉,珍珠粉与黄土以一比五的比例调配。再用上百年的花雕酒与掺了珍珠粉的黄土和泥。还要用十年以上年份的果木烧制。
新鲜的荷叶用晨起的露水洗净侵泡,用精细粮食和瓜子榛子等干果喂到三月大的鸡崽现宰现杀,各种名贵调味料腌制一回鸡肉后,再用当年的优质蜂蜜刷上一遍。至于鸡肚子里都添了什么好料?
最普通的就是用好茶叶包着新鲜莲子,板栗,火腿,百合干,鸽子蛋,竹笋这一类。
当然以荣国府的‘只吃贵的,不吃对的’的饮食文化,鸡肚子里添用的自然是各种珍稀食材。
总之就是一句话,这么一只高成本的叫花鸡做出来,甭管味道如何,那制作成本绝对的惊艳世人。
普通人家若是按绯歌这个方法吃鸡,估计真有可能一顿下来吃成叫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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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呀。”绯歌将刚刚弄湿擦手脸的帕子往一旁的小桌上一放,干净的小脸,笑得极为善解人意,“为主子赴汤蹈火,万死不辞。今儿替大姑娘掉坑里,也是我的荣幸。不过...”绯歌顿了顿,斜眼上上下下的扫了一回夏嫂子,拿腔作势了一番,这才摇头说道:
“嫂子也是府里的老人了,怎么做起事来这么顾头不顾尾?今儿幸好摔了一跤的是我,若是摔了旁的姐姐,嫂子担待得得起吗?耽误了老太太,太太姑娘们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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