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猎鹿帽(18)(4 / 4)

加入书签

翰的话,华生能把我烦到第二年九月去。”

林蒙:“……”直接说“我会去的”会怎样啊?

·

·

林蒙其实不是直到九月,才去了伯明翰,而是在这之前几个月,她就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回到了伯明翰。

这么一来,怪盗罗宾汉自然就没工夫,去围观“南非之星”。

不过还真让林蒙说着了,即使怪盗罗宾汉不在,南非之星来伦敦展览时,它的拥有者也主动碰瓷了怪盗罗宾汉。

这个案件怎么说呢,南非之星的拥有者自己雇佣了一个盗贼团伙,让他们去偷南非之星,然后里应外合地将其伪装成了一起乍听之下就天-衣无缝,还带着怪盗罗宾汉风格的偷盗案。

然后,还买通了小报,大肆宣传这件事。这个商人还挺精明的,他没有明说这起偷盗案是怪盗罗宾汉做的,他仅仅是做了暗示,留下了供读者脑补的空间,让读者们去自动联想怪盗罗宾汉。

反正接连操作下来,热度就艹了起来。

更有这名拥有者,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要聘请名侦探福尔摩斯,请求他来侦破此案。

要知道如今的福尔摩斯,在英国有了不小的名气,可以说是伦敦最有名的私家侦探。伦敦的记者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新闻爆点,他们都不用商人再说什么,就已经联想起了大侦探VS怪盗的精彩后续故事了。

从这儿也能看出商人的用意,是不言而喻的。

福尔摩斯看过了关于那起偷盗案的报道,大致推敲出了作案经过,再看商人接受的采访报道,他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华生在一旁义愤填膺,他绝对不相信这起偷盗案是怪盗罗宾汉做的。他看到福尔摩斯起身,就连忙问:“福尔摩斯,你去做什么?你要接下这个委托吗?”

福尔摩斯随口道:“我去发份电报。”

福尔摩斯的电报是发给在伯明翰的林蒙的,他在电报上称林蒙为“预言家”,揶揄之意溢于言表。

林蒙:“……”

现在的情况是,无论福尔摩斯应不应下委托,那名商人的目的也达到了——记者们会大肆宣扬怪盗VS侦探的,这其中肯定会捎带提起故事中心的“南非之星”。

林蒙才不是平白会给别人做嫁衣的类型,而福尔摩斯也不想被他人利用。

但是要是为自己做嫁衣的话,林蒙还是乐意的。她给福尔摩斯回电报,问他有没有兴趣在伯明翰博览会上来次对决。

福尔摩斯欣然同意。

于是,林蒙就通过怪盗罗宾汉的传记记者“R.H·巴贝奇”对外广发声,说怪盗罗宾汉要在九月的伯明翰博览会上,偷走伍德森公司花费十年功夫打造的新产品。如果有谁要来一观怪盗罗宾汉风采的,请不要错过。

此声明一出,谁与争锋。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啦。明天见。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