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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探花郎(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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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才让她运功起来能够做到身意合一,人剑合一。

她身形变幻间,原本还信心满满的“地痞流氓”只觉得远处潮水推进,且水下暗流湍急,处处隐伏着凶险,让他们不得不随波逐流的同时,还不得不防备四伏的危险,稍有不慎就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他们也确实没坚持多久,个个狼狈倒地,和渔网缠绕在一起,便是那几个“跳反”的脚夫,也没能逃得了。若非林蒙没有下杀手,否则这会儿就是一地的尸体了。

在将这一群人都干趴下后,林蒙举目四望,她几乎完全确定这就是针对她的考验。

其实从之前在港口时,前有万事通,后有“快刀”秦英时,林蒙就觉察到了不对劲。

那么既然要考验她,林蒙想对方必然更倾向于亲自围观,然而她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看到陌生的身影,这周围也没有能够完全隐匿身形的地方。

林蒙又想,对方是否就藏在围攻她的这群人中呢?

林蒙看着倒了一地的手下败将,回想了之前对招时的感觉,她觉得可能性很小。毕竟她是没有出杀招,但在那种危急情况下,人的本能会战胜一切的,但他们中没有谁还藏着掖着。

再说阿提和她阿爷。

林蒙对他们俩的身份仍旧抱有怀疑态度,忽然她想到了什么,然后一根针将所有的线都串了起来,她提气喊道:“李茂,何不出来一见?”

她内力本就不弱,现下刻意注入内力,因而声音传得十分悠远。

须臾后,之前在大船上侍奉林蒙的后勤工,长相平平无奇的李茂,就出现在林蒙面前。他一改之前的怯弱,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和之前的李茂胖若两人。

“李茂”盯着林蒙,将她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忽而拍起手来:“好孩子!”他的声音也不再是之前的,变得清亮许多,乍然一听,会让人觉得声音的主人,也不过二十多岁,反正都是个青年人。

林蒙刚要说什么,就猛地一侧头,有道身影从屋顶飞跃而来。他人还未完全到,爽朗的声音就先传了过来:“怎么了这是?嗨!原来是你啊。我说王怜花,你又搞什么幺蛾子了?”

来人锦衣敞胸,左手提着只酒葫芦,腰间斜插着柄无鞘的短刀,满脸都是胡茬子。在他那漆黑的浓眉下,生着两只猫也似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着,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不少。

林蒙心想:“他恐怕就是熊猫儿了。”

林蒙又想来人话中透露的名字,心中才跟着完全确定,便转头去看“李茂”。没想她这只是一转头一回头的功夫,“李茂”就不再是原来平平无奇的模样,而是变成了个玉面朱唇的英俊青年。他怕也有三十多岁了,一双桃花眼却灼灼生辉。

见林蒙看过去,他还冲林蒙眨了眨眼,不知有多少风流跌宕。

林蒙虽说知道这次学艺不顺,但她还真不怎么喜欢被这样接连的刺探,所以她也不可能向当初尊敬梅大先生、梅二先生那样,去尊敬眼前的王前辈。

于是,面对王怜花的如花笑脸,林蒙不冷不淡地拱了拱手:“王前辈。”

王怜花又眨了下眼。

熊猫儿已经来到了近前,看着满地哀嚎者,又瞧了瞧依偎在一起的阿提和她阿爷,再看看明显变装的王怜花,最后把目光放到手持长剑的林蒙身上:“小姑娘很面生啊,刚才是你喊了那么一嗓子吧,那这些人也是你打败的咯?”

林蒙朝他行礼:“熊前辈安好,晚辈保定城林诗音。”

熊猫儿挠了挠后脑勺,“熊前辈”听起来怪不好意思的。

王怜花多聪明的人,他自然感觉到了林蒙对他的冷淡,他面上却不显,噙着笑,用轻松的口吻道:“‘小李飞刀’李寻欢的表妹,我记得我上门时,你们俩正相亲相爱,怎么一转眼的功夫,你就弃你表哥不顾,千里迢迢来到海外了?”

他这绝对是一针见血。

而且他说完,就一直盯着林蒙的脸,不想错过她的表情变化。

林蒙果然蹙眉。

只是熊猫儿一惊一乍起来:“啊!不会是你见人家小姑娘长得好看,就蓄意勾引了人家吧?”

“熊前辈说笑了,”林蒙反应神速,立刻接了熊猫儿的话茬,但她眉目一转,又补充了句:“不过我有心折于王前辈书写的《怜花宝鉴》。”

熊猫儿:“哦哦。”

王怜花却直接指出:“我怎么听着你是瞧不太上我本人?”

林蒙一笑:“见仁见智。”

王怜花:“…………”

熊猫儿这时也意识到氛围不太对,他一想就点出了根本原因:“我知道了你这家伙,肯定又设计为难人家小姑娘了。”

王怜花一叹,脸色变得平静而略有凝重起来,他缓缓道:“这《怜花宝鉴》记载的任何一样学识,都是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也是能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的,那我若是想寻个衣钵传人,是不是该谨慎再谨慎?若是这传人没有足够高的天分,没有超脱绝大部分人的悟性,没有让人交口称赞的品行,我又如何放心得下?又如何能将自己一生心血所聚,就那么交付于他?”

他老人家唱作念打俱佳,熊猫儿果然附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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