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1 / 3)
长山中的某处垭口。这垭口,就是连续山梁中的一块平坦,且相对较低的位置。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多是住在这种地方。清早,屋子里还是一片黑乎乎的。巴尼汉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开始在挣扎赖床。交趾国中规定,各个郡县坊市,对外贸易的时间,一个月里,只有五天。要是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个月。以至于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往往得赶个大早起来,往县城里去,才能买到日常所需的东西。若是需求的东西,比较难买,还得专门提前几日,往郡城里赶。揉揉眼睛,巴尼汉一睁眼,便看到悬在屋梁上的鹿头骨。南越男子,猎了鹿之后,便可以断发文身。断发文身,是南越之中的传统习俗。他父亲十三岁时,就猎了鹿,是族中少有的勇士。而巴尼汉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对于南越男子来说,猎得鹿头的数目,关系到族中地位的高低。不猎鹿,就不能断发文身,这在族人眼中,甚至算不上男人。唯有猎鹿,猎的鹿越多,荣耀越多,文身就越多。“我得猎只鹿了,不然要被笑话的。”“听说几百年以前,族里都是猎人,那还要更难些。”巴尼汉起床,站在窗边,看着屋外那蒙蒙的一点亮光。南越土著的屋子,都是干栏式的。用木头做桩柱、楼板和二层的墙壁。屋顶覆盖着茅草,二层住人,空出的底层,则用来养殖牲畜。这样的干栏式结构,能够防蛇防虫,还能防水和湿气。不仅仅是交趾国中的南越土著如此,那些沿海一带,与南越同出一系的百越遗民,大多也是如此。巴尼汉将手伸出窗外,偶然听见一声鸟鸣,细细的感受了下外面的风。风很喧嚣,带着几分潮湿的感觉。天气不算好,阴天。“估计会下雨吧?”巴尼汉捉摸不准老天爷的心情。即便是族里有经验的老人,也不能轻易断言天气如何。这可是门技术活儿,能读懂天气,就相当于能摸清天柱神的心情,不是德高望重之辈,都做不到。“真要下雨的话,也不错。”巴尼汉呢喃一声,彻底起床。家里种植的庄稼也需要雨水。中原文化进入交趾,双方不断融合。虽说把猎人变成了猎鹿,但也带来了不少耕种经验、器具,以及一些新奇的种子。这让南越土著们,即使住在山林里,生活也还算过得去。天色已是微微亮,巴尼汉就要出门,去往县城里赶墟。要是去晚了,早市里的好东西,就都被别人买走了。“巴尼汉,你要去哪儿?”“县城里,再不走,今天指定赶不上早市了!”巴尼汉的老父亲巴罗,却是拦下了他:“山脚下来了支汉军。”“汉军??”巴尼汉顿时停下脚步,面露忧色:“我听说汉军打下了日南郡,现在来到了长山,是准备攻打九真郡了吗?”“汉军这是要阻拦我们赶墟,将我们都困死在山上?”巴罗洗了把脸,他脸上的文身很多很杂,看数量就知道,是个骁勇善战的猛士:“好像不是。”“汉军没有阻拦我们,还在军营边上开设市场。”“说如果我们有需求的物品,可以直接去找他们购买,即使暂时没有,也会从日南郡运过来。”巴尼汉脸上的忧色更添几分,心里还多了些忌惮与厌恶:“肯定很贵,就想骗我们,县城里都是这样。”“说着不会拦我们,但如果我们真的不买东西就经过山脚,肯定会被拦着不让走。”巴罗倒是没巴尼汉那么多心思,毫不在意的道:“首领说了,我们可以去试探试探。”“如果真能买着东西,价格能接受,去哪儿买不是买。”“如果是想将我们困死在长山,那就打过去,让汉军看看,咱们也不是好惹的。”“好吧,那我去试试看。”巴尼汉望了眼屋里的囤货,道:“家里的鹿皮挺多,我们可以拿这些去换。”南越土著都猎鹿,尤其是巴尼汉这种父子几辈都是猛男的家庭,更加不缺少鹿皮。他们衣服,大多也都是鹿皮缝制而成,硝制的手法也不错,看着挺修身。巴罗有几分不确定,顿了顿,道:“也不只是鹿皮,汉军好像什么都要,鹿皮、樟脑、草药,甚至是木头都行。”“木头?”巴尼汉有些失声。巴罗笑了笑,道:“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上阵杀敌。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上阵亡了。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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