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汉军前面有豪族滴干活我来带路(1 / 3)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配合上【忽悠】。刘恪觉得,自己绝对是造反头子,还是特别能蛊惑人心的那种。这俩玩意要是合成,指不定能合个什么诡异玩意儿出来。天命抽都抽出来了,不好好用一用,怪可惜的。堂堂一个皇帝造自己的反,可能有点抽象。但大汉的皇帝,带着交趾的人民,造交趾的反,这也没什么吧?于是乎,汉军这么一路打,一路分,一路鼓动流民、百姓,所过之处毫无抵抗。有黄公权大义灭亲做表率,日南郡治下的郡县,竟有三分之二的豪族,主动把土地献了出来。要是实在族中阻挠重重,族老、族长之类的碍事玩意儿舍不得田,直接检举揭发。你不想活,我们还想活啊!这些豪族的反应,着实有些出乎刘恪的意料。不仅自发献田,还有大义灭亲,进一步促进了分家析产。见豪族们如此配合,基本没有难度,刘恪也就将打豪族分田地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陈伏甲。他自己则是借着【瓦剌留学生】的天命,操着一口南越土话,忽悠了一波迁至县城中居住的南越土著。南越土著并非全都住在山林里。毕竟交趾国立国也有几百年了,虽说南越土著们,依然有着自己的一套习俗文化,但对中原文化也比较认可。再说了,县城一应配套设施齐全,城里住着,再怎么也比山林里舒服,土著归土著,不能当土鳖啊!这些住在县城里的南越土著,比山林里的南越土著,思想上更为开放,也更有野心,几亩田就能让他们拼命。而且他们的战斗力,并不比住在山林里土著,差太多。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是很不错的兵源。刘恪当即就用豪族的粮,扩军八千。死完最后一个南越人之前,汉军绝不会退出交趾。一路摧枯拉朽,最后整个日南郡范围内,也就只剩下了日南郡城。并且已经逐渐发展出了,一套成熟且固定的模式。投了的带路党,留你一命,分家,分田。不投的豪族,直接开始公审。审完就砍,还能挑几个幸运观众零距离观刑。也有胆子大的幸运观众,跃跃欲试,想亲自斩杀为富不仁的豪族。可惜谁能砍人这个问题比较严肃,执法权只能在朝廷。话说回来,即便有了固定的带路模式,日南郡也挺难打的。足足阻挠了汉军三日。三天时间,放在以前,都已经拿下三郡了!这次确实麻烦,也不知道是交趾国中,是哪个能人,提前将日南郡和九真郡的郡兵,给换防了。因而这日南郡的守将,以及大多数郡兵,就算城破了,也影响不到亲族。光棍一个,啥也不在乎。尤其是这刚调防过来的守将,还是个南越土著,铁了心要为国尽忠,口中大喊着为了天柱神的荣耀,死守到底。可惜了这么一个忠臣良将。他想死守也没用,城中那么些豪族不想死守啊!你说伱又没爹妈又没儿女的,万一皇帝找不着人杀,迁怒豪族了,该怎么办?于是乎日南郡中的豪族们,借口为郡兵送物资,直接在酒席之间,给守将敲了闷棍。死守到底,所以他就死了。刘恪就这么带着大军以及裹挟的流民们,大大咧咧进城了。“汉军这边走!”“乡亲们都出来吧!汉军不抢粮食!”“汉军进城,打豪族分田地,乡亲们快来城门口分田!”“朝廷分田,来晚没登记上的,可就不作数了!”“汉军进城,不取百姓一分一毫,大家伙儿不要怕!”“汉军惩戒豪族,大家伙儿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啊!”刘恪:“.”这些被他号召来带路的交趾人民,热情归热情,积极归积极,就是路走的好像有点偏。嘴里的话总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味。不过大致意思,倒也没问题。“陛下,老夫心向大汉已久,今日终于迎来了太阳!”交趾豪族比中原世家直接的多,好在这也不是第一次。这些天来,刀抬得越高,这些豪族就越会舔,垫着脚够着头,也要拼命舔。刘恪已经适应了,拿捏着姿态:“你们这儿就三家,朕也很难办啊!”日南郡的豪族挺稀奇的,也不知道是因为郡治所在,人们更贪图安逸,还是被抢被土地重新分配怕了。居然就只有三家豪族,属于无比顽固的抵抗派。显然不够啊!倒不是说田产不够。不管你是直接投降还是顽固抵抗,都得分家析产,因而田产肯定是够分的。不够的是人头。早期的砍头公审,可以为了赶进度,缩短传播时间,而粗糙一些草率一些。可到了后期,雪球越滚越大,公审的场面就要足够大,才能凝聚人心。杀得豪族够多,受欺负的老百姓们,看了才能开心啊!田产,是物质上的满足。人头落地,则是精神上的满足。刘恪觉得,要彻底让交趾国的老百姓们,箪食壶浆喜迎王师,两者缺一不可。再说了,他对豪族定下的长期施政方针,和对付世家大族,是一个道理。拉拢一批,分化一批,最后砍上一批。至于想彻底搞死,是不太可能的。在大汉朝廷的统治基础还没打牢之前,完全把这些人推到对立面,过于反智。而日南郡城的三个豪族,显然不太够砍。全都拉了,没有分化,打的太少,根本不顶用。而那带头的本地豪族族长黄夏,听皇帝嫌抵抗的豪族太少,人不够杀,立时一个激灵。他脸上挂着一副有你的笑容,咧开嘴,口吻极度献媚:“咱们心向大汉,且听闻陛下又是圣明之君,麾下兵马于民秋毫无犯,此情此景,自然令人心悦诚服!”刘恪脸上露出了一抹嘲讽的神色,像是赶苍蝇一样:“那你去跟百姓们解释解释?”黄夏一哆嗦,他可不敢啊!他为什么能成为带头大哥?因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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