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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耀华餐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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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了书画,整个坟地都被尽欢和徐祖爷给转完了,这时候天开始亮了,黑市也到了散场的时候了。

四哥看着徐祖爷祖孙准备走了,还专门送他们穿过田埂,到了大路上面。

“老爷子,要不我喊个兄弟伙,用自行车载你们祖孙回去?”四哥对徐祖爷客气道。

徐祖爷笑着婉拒,“不用了,本来也不远,我带着娃娃散散步就能回去了,就不麻烦你了!”

上了大路,尽欢四处看没有人,把刚买的东西一股脑地收进了空间里面,然后祖孙两空着手走路便轻松多了。

回到了城里面,他们也没有回家,直接去了郎家解决早饭。

尽欢还拿出了一瓶蜂蜜,准备当做礼物送给郎成。

郎卫国揉着眼屎开了门,看见尽欢手上抱着的罐头瓶,立马双眼发亮,“大侄女,你手上抱着的是啥好东西?”

“郎叔叔你猜猜看,这究竟是啥?”尽欢也笑着回道。

郎卫国微微耸动了一下鼻子,“闻着甜甜的还有一股花香味,这一定是蜂蜜对不对?”

“恭喜你答对了,不过没有奖!”尽欢看着郎卫国皱着鼻子的样子就想笑。

“只要大侄女打开瓶子让我尝一口,啥奖我都不稀罕的!”郎卫国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这时候郎成来了,立马隔开郎卫国的手,把瓶子接过来,“让你尝一口,你还不得把一整瓶都吃掉了,小鱼儿别理他,一会儿下午我拿这个蜂蜜给你做点心吃哈!”

“爹!我就尝一口,求你给我一小口就行!就一小口!”郎卫国跳上窜下地耍宝求着郎成。

郎成抱着瓶子哼了一声,“麻溜儿滚一边而去,你一撅屁股老子就知道你要干啥,还想蒙你老子我!”

然后郎成就抱着蜂蜜瓶子进厨房了,郎卫国一脸生无可恋。

刚听郎成说话的意思,郎卫国是个嗜甜如命的人还有前科,有这个表现也不奇怪了。

早饭很简单,香菇青菜的饺子,配上一碟土豆丝,一碟榨菜,一碟胭脂萝卜。

虽然饺子是素的,但泡发的干香菇本来带着浓烈的香味,配上青菜的清爽,没有肉荤馅料也鲜美可口。

土豆丝是醋溜的,酸酸的适合早上开胃吃,榨菜酱香浓郁但口感上还是很脆的。

胭脂萝卜其实就是红萝卜泡菜,经过泡制,萝卜皮的颜色会褪到泡菜水里,把水染成好看的粉色。

最后萝卜内瓤经过浸染,也会变成漂亮的粉色,像染了胭脂一样,所以才被称之为“胭脂萝卜”。

胭脂萝卜酸香脆爽,回口还带着一点甜味,让尽欢十分喜欢,筷子一直向着萝卜伸个不停。

吃完了早饭回了家,尽欢拿出一堆的粮食和风干野味,交给徐祖爷一一打包。

她自己还要补练今早的拳脚,以及雷打不动的三篇大字。

尽欢补完今天的必修功课,徐祖爷信写好了,包裹也打包完成了,尽欢拿出背篼把这些包裹装起来,然后祖孙两就去了邮电所。

并没有在一个邮电所就把这二十多个包裹全部寄出去,这么多粮食风干肉也太打眼了,所以分成了四个区域的邮电所投递。

等这些时候包裹全部发完的时候就到了中午,坐车路过春熙路的时候徐祖爷拉着尽欢下了车。

“小鱼儿不是喜欢奶油蛋糕嘛!我们中午就在耀华吃了!”徐祖爷带着尽欢径直进了一扇玻璃旋转门。

尽欢抬头看着招牌——东方红餐厅,“祖祖,咱们走错了,这不是叫东方红餐厅吗?”

“没走错,就是最近才改的名字,以前是叫耀华!”徐祖爷笑着跟尽欢说,“这家餐厅还接待过老首长呢,祖祖带你也去尝一尝!”

进了旋转门到了餐厅大堂,其实堂子并不大,上下两层都只有三四十平,不过现下可是锦城最洋盘的餐厅了。

玻璃面的桌子摆着刀叉,绿色的座椅,各处也摆着精巧的盆景,看上去环境十分优雅精致。

最重要的是大堂里摆着的玻璃柜子里头,有不少的糖果糕点,东西方的点心都有,里面还有奶油裱花蛋糕。

其实耀华餐厅尽欢上辈子听她妈提起过,她妈说起跟他爸在耀华餐厅约会的场景还是满满的怀念,不过那会耀华餐厅在拆迁过程中早就已经没有了。

穿着白制服的服务员走过来,知道徐祖爷他们是用餐之后,直接领着他们上了二楼。

由于奶油蛋糕供不应求,需要现做,所以徐祖爷点了先点了一个奶油蛋糕,说吃完饭带走。

法式牛排、俄式牛尾汤、火腿煎蛋、沙拉布丁、鸡肉大包、蛋炒饭、泗呱泗、冰激凌,徐祖爷一点就是一大堆。

尽欢听着徐祖爷念得菜名都眼晕,不是说好的西餐吗?泗呱泗到底是什么东西?

鸡肉大包和蛋炒饭又是什么鬼?

现在的菜单可不像几十年后,都会配图片,所以即便菜单摆在了面前,尽欢仍旧是一头雾水。

不一会儿,服务员就端着两杯黄色的果汁上来了,“你们点的泗呱泗!请慢用!”

“这就是泗呱泗,这不就是橙汁吗?”尽欢没忍住问道。

穿着白色制服的小伙子听着尽欢的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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