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立功(2 / 2)
是找门路做的电棍,很精巧,平时就放在包包里。
把个成年人电晕毫无压力,只不过储存的电量只够两次的。
手里握着电棍,蓝凤突然拦住那个大妈,出其不意的喊了声,“人贩子!”
然后观察大妈的反应,果然是害怕又心虚的,虽然时间很短,但蓝凤也尽收眼底。
真人贩子没跑了,同时她已经动手了。
大妈刚要狡辩,就翻着白眼浑身抽搐倒下了。
蓝凤赶紧小心的接过孩子。
同时她那声人贩子也吸引了别人的注意。
都在往她这边聚集,蓝凤抱起孩子往胖胖肉肉那边跑。
他们带着那名中年军人或者是退伍军人也在往这边跑。
蓝凤就是看到他的走路,判断出他有不短的军龄。
军人总是可靠的。
等到双方跑到一处,蓝凤喘的不行,她多少年养尊处优的,没这么激烈运动了。
刚想解释一下,后头大喊着“人贩子”追过来一群人。
哎呀妈啊,还挺吓人。
“帮忙看看孩子,我打电话报警。”蓝凤示意他抱下小宝宝。
这名中年男人瞄了眼蓝凤,点点头,轻柔的把孩子接了过去,仔细观察,“再打个急救电话。”
胖胖、肉肉围着叔叔,踮着脚想看看小宝宝。
这时候人群已经围上了,七嘴八舌的开始声讨。
蓝凤那边已经接通电话了,可是太吵了,没办法说。
这时候中年军人大喊了声,“闭嘴!她正在报警,还要打急救电话,小孩子不对劲。”
压低身子让大家看清楚,但另一只手护的很紧,确保宝宝不会被抢走。
“那个倒下的是人贩子啊!”
“人贩子该打!”
“那也不能给打死了啊。”
……
原来这些人把蓝凤当成杀·人犯了。
蓝凤把电话打完,其他人也都安静下来了。
蓝凤招手把两儿子护在怀里,“我没杀人,那人只是短暂晕厥,如果大家有绳子,建议给她绑起来,省得逃跑。”
众人看(一声 kan)着蓝凤她们又去了那晕倒的大妈旁边。
她身边也围了好些人。
还有热心肠的正扶着呢,就有着急的赶紧告诉,这是个人贩子。
但是蓝凤她们也没具体证据,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该相信谁。
好在也有人带手机的,又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样子是她们谁也不能走,等警察来了再说。
毕竟是首都,出警速度还是很快的。
救护车也随后到了,蓝凤带着胖胖肉肉也跟着上了警车。
两小崽还挺兴奋,“妈妈,妈妈,我们坐警车啦。”
肉肉想到,“妈妈,咱们的车怎么办?”
蓝凤安抚他们,“回头妈妈找人给开回家,放心,丢不了。”
到了警察局,蓝凤要做笔录。
不得不提到那个特制电棍。
首先呢,□□、电击器、自卫器等具攻击□□材属于有危险性的国家管制物品。
根据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物品并进入公共场所的,应予以没收并可同时处以拘留、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但在实际生活中,拥有电棍一类□□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在司法部门门口就可以买到,所以可以看出,相关管理部门对此是持默认态度的。
只要该器材不被用于非法用途或没有他人举报,则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是不会过问的,这是典型的“民不举,官不究”。
蓝凤虽然用电棍立功了,但是她的电棍电力有些过强,危害性有些大。
警察局要收缴。
然后口头批评了下,这事就过去了。
最后那个小警察也有些不好意思,“要不回头你弄个警棍。”
蓝凤好脾气的摆摆手,“不用了,首都治安这么安全,有也用不上的。”
实际上家里还有两个呢,她怎么可能就买一个呢。
一个的话,坏了、充电的时候怎么办。
“还有我们什么事嘛,主要还有俩孩子。”蓝凤看看时间,真心不早了,想带胖胖肉肉回家了。
“可以了,还是要感谢你,让我们抓到人贩子。”警察还给蓝凤敬了个礼。
蓝凤摆手,受之有愧,“还真不是我发现的,是我家两个儿子发现的。”
小警察很有兴趣,“他们好厉害啊。”
两个小男孩就在办公室外边,有人陪着呢,他也是看到了,是两个小帅哥。
蓝凤谦虚,“也就观察力还行。”
如果嘴巴不咧开,也许人家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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