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SG是叶笙歌!(1 / 2)
叶笙歌坐在琴桌前,左手按弦,右手拨弹,食指只是轻轻一挑,古琴便弹奏出深沉旷远的音色。
这种深沉相比一般的古琴更显悠远,让人泛起远古之思。
不愧是十大名琴之一。
叶笙歌眼眸一亮,更加沉浸地弹奏起来。
傅予深看着沉浸其中的叶笙歌,清冷如雾的眉眼染上一抹温存。
他自然知道,这首《九州》是叶笙歌写的第一首曲子,以SG的名义发布到网上,一经发布受到广大听众的喜爱,还掀起了一股九州热。
《九州》这首曲子可以用各种乐器演奏,但是最合适的还属古琴。
从婉转到激昂,层层递进,情绪独特又浓烈。
他私下早就不知听过多少回了,曲谱都已经熟刻于心。
一旁的傅鹤轩,直到叶笙歌一曲弹完,仍旧意犹未尽,连声赞叹:“笙笙弹得比以前更好了,我听过这么多名师大家弹古琴,都不如咱们笙笙弹得有韵味!”
叶笙歌莞尔一笑:“爷爷,您过奖了。”
傅鹤轩一听急了:“爷爷可不是随便乱夸,咱们笙笙弹得就是好!笙笙啊,这把古琴你喜欢吗?”
“我非常喜欢,谢谢您。”
“好好,喜欢就好!只要笙笙喜欢,爷爷就没白送!”
傅鹤轩笑声爽朗,亲昵地拉起叶笙歌,仿佛跟她有说不完的话,连自己的亲孙子都抛在了脑后。
被遗忘的傅予深:“……”
吃过午饭,傅鹤轩回了老宅。
叶笙歌将那把古琴收起来,这种千年古琴需要好好存放,存放完回到客厅,对上了一直盯着她看的傅予深。
男人眼神黑而幽深,像是盯着她看了许久。
叶笙歌心口蓦地一跳,傲娇地瞪回去:“看什么看?”
男人闻言轻笑了一声,姿态懒散地坐在沙发上,长腿优雅交叠,冲她招了招手:“过来。”
叶笙歌一身反骨,站着不动:“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
傅予深挑了挑眉,迤迤然站起身,语调漫不经心:“行,笙笙不肯过来,那我就过去。”
叶笙歌:“……”
他真的是够了。
在傅予深走过来的时候,叶笙歌凉飕飕地瞥了他一眼,故意抬腿朝着沙发走去。
说什么也不想和这个狗男人近距离接触。
叶笙歌走到沙发坐下。
傅予深眉梢微扬,唇角勾了一下,倒也没生气,从善如流地返回去。
看他回来,叶笙歌立即起身,再次远离他。
结果下一秒,男人伸手按住了她肩膀,深沉的双眸低垂着看她,声线清沉:“跑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叶笙歌心脏一紧,抬起眸子看他,色厉内荏:“瞎说什么呢,我是不想看见你这张被咬破的嘴。”
傅予深慵懒地哦了一声,故意偏过头,把咬破的嘴角伸到她面前:“咬我的时候,也没见你嫌弃啊。”
叶笙歌:“……”
他停顿了两秒,似是回忆:“让我想想,笙笙昨晚咬了我几次。”
叶笙歌:“???”
叶笙歌一下瞪圆了眼睛。
“想起来了,至少咬了我三……”
不等他说完,叶笙歌就伸手捂过去,像是一只炸毛的小猫,又羞又耻:“你还说!”
男人忍不住低笑出声,胸腔微微震动,笑音性感,显而易见的愉悦。
叶笙歌气呼呼瞪了一眼,松开捂住他的嘴,转身想走。
手腕却被男人拉住。
傅予深攥着她的手腕,骨感修长的手指在她细腻肌肤上轻轻摩挲:“明天带你去马场玩?”
叶笙歌可有骨气,头也不回:“不去。”
他放缓了语调,嗓音磁性带着一丝哄诱:“有你最喜欢的安达卢西亚马。”
叶笙歌一下心动了。
这是她最喜欢的一种马,不仅外形优雅华丽,就连跑起来也是极致的美。
她小时候还驯服过一匹很烈的安达卢西亚马呢。
可是和傅予深一起去马场,这个狗男人肯定又要跟她提嘴角被咬破的事。
叶笙歌想想就头疼,忍痛拒绝:“不去。”
傅予深盯着她的后脑勺,攥着她手腕的手指缓缓下移,食指在她掌心轻轻挠了一下:“真的不去?”
他这一挠,叶笙歌掌心一阵发痒。
仿佛十指连心,一下痒到了心里,连带着尾椎骨都酥麻了一瞬。
叶笙歌触电似的,不自在地甩开他,跑上楼梯头也不回:“不去!”
傅予深看着她跑开的背影,眉梢微不可察地上扬,语调散漫地喊道:“好吧,等笙笙什么时候想去了,我们再一起去。”
叶笙歌哼了一声,谁要跟他一起去啊。
回到房间,叶笙歌接到夏诗打来的电话。
这是她签约皇风娱乐后,徐觐欢给她安排的经纪人。
叶笙歌滑动屏幕接通:“喂,诗姐。”
“在忙吗?”夏诗开门见山地问道。
“不忙。”
“那好,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给你接了一档综艺《惊喜风暴》。”夏诗为人干练,直接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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