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酒香(1 / 2)
农庄里的人路过丰收金黄的田地时,忍不住流露出尊敬的神色。
姚重华不知在路氏经历几个春秋了。
路氏知道姚重华一直没有衰老,询问他原因,被姚重华以沉默回绝了。
为了不引起世俗的惊诧,路氏特意每隔三十年替他重新开设新的户籍,原本的旧籍便注销了。
姚重华的箱子里还保存着他使用过的不同籍册,算是对他悠长岁月的记录。
“大小姐又在酿造杜康酒了。”
“上次造了好多白曲和红曲,我特地跟小姐讨了些来。”
他们站在酒厂外,已经能闻到杜康酒开坛后飘逸的酒香了。
十里八乡谁不知道路氏大小姐酿酒的好手艺啊。
路氏有好几个旁支,主家和旁支往来紧密,大家住得也近。
上面提到的大小姐就是路氏这代主家的老大,一个从小就痴迷酿酒的女孩子。
路氏酒厂在她手上发扬光大。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一个面容温婉阳光的女孩,卷着袖子,在酒坛里舀了小半碗杜康酒,浅尝一口,发出了一声喟叹。
她从亲自做成酒曲开始,就想好了将来的酒的名字,就是杜康酒。
风汐不是没有出现过为酒取名杜康的,但是路氏杜康酒最负盛名。
“把这些出坛的酒均分给外面来捧场的农户。”路小姐笑得爽朗,吩咐工人做事。
工人笑着点头,“是的,小姐。”
路小姐虽然是好酒之人,但也是贤惠持家,甚得路氏长辈喜欢。
手里捧着装好的一壶杜康,走在隔壁农庄的路上。路小姐心里竟然有一丝忐忑。
路氏的农庄每个都占地甚广,光是来往各农庄,都要走上半日。
风汐的人都会戏谑路氏是个“大地主”,确实不假。
虽然比书里记的其他世界的地主有良心得多,但是地占的一点不少。
记得小的时候,跟着父亲去隔壁农庄,那是第一次见到姚重华。
“叫姚叔叔。”
“姚叔叔。”
想起儿时对姚重华的尊敬,路小姐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带着笑。
她知道姚重华一直在路氏种地,是路氏最勤快最技艺高超的农民。
一个农民竟然用技艺高超来形容,想想有点逗趣。
周围的农户都一致承认姚重华是天生的好农民,他种的地没有收成不好的,他种什么,什么就长得好。
握紧手里的杜康,酿酒的酒曲都是选用姚重华收获的作物制成,选来选去,没有人的粮食质量比得上他。
这个人,为什么一直都是一个人呢?
想起田地里专心干活的姚重华,她心里就暖暖的。
随着成年礼以后,路小姐已经确认了一件事,她恋慕姚重华,由来已久。
“姚叔叔,这是我新酿好的杜康,送你一壶。”
“小姐客气了。”
姚重华摸摸手上的泥土,小心地接过杜康,看着路小姐的眼睛,笑得憨厚。
她越来越像娘子了。
姚重华从路小姐开始长成大人模样开始就发现了一件事,她很像自己的故去久远的娘子。
娘子的脸已经在脑中模糊了,但是那种感觉却永远不会忘记。
特别是有一次,和路小姐在杨柳河边偶遇,聊了几句,夕阳照在两人身上,杨柳枝条轻拂,路小姐将发丝拢在耳后,熟悉的感觉冲击着姚重华的意志,他微微皱紧了眉头。
太像了!
姚重华时有耳闻路小姐的能干懂事,还有她的礼貌宽和,似乎都在证明她和娘子的一致性。
有意识的,姚重华和路小姐保持着叔侄之间的距离。
岁月早已让姚重华习得稳重的真谛,他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男子,虽然面容还是青年人的状态,心却稳重笃定。
娘子终有一天会归来,姚重华等着那个时刻的到来。
但是不会是以这种情形。
他不想骗取一个人事不知的少女的芳心,最后再舍弃她。
那对她不公,对娘子不公。
神明说过娘子是风汐的大地神女,那一定非同一般。
他如今还只是一个不老的男人,怎么配得上大地神女,还需多多努力。
两人齐头并进,终有相会的一刻。
路小姐看着憨厚笑看着自己的姚重华,心里有些躁动。
似乎两人之间不该这么拘谨,可是偏偏相处时谁都没有轻慢对方。
不仅仅是辈分摆在那,还有一种自尊的较量。
路小姐自知自己很优秀,但在姚重华面前总是感觉黯然失色,甚至有些渺小卑微。
明明姚重华待她亲切尊重,她还是觉得有些疏离。
一种无望的惆怅竟然弥漫在心田。
“我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
回去的时候,路小姐搭了农户的马车。
路氏这边都是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就算到了末世,有了汽车,路氏也很少用,觉得尾气对空气不好。
农户问:“小姐来这是有事吗?”
“就是给姚叔叔送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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