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俺老谢终于出来了(1 / 6)
万字大章。)
上头,是赤黄无边的天幕。
以“赤炼”二字作为名字,那一处辽阔没有尽头的归墟境内,凌、许二人痛快地饮用石榴果酒,口腔甜腻,满嘴酒香。
二者对饮,其乐融融,优哉且游哉。
此方炽热天地固然极大,若一个可炼化万物的超巨熔炉,但“炉”内的高温,全然奈何他们二人,再酷热,也早已习惯,习以为常,宛若清凉地。
赤炼归墟领主许白绫,看着面前的弱冠公子,偷偷扪心自问,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像这般放松的与人一起喝过酒了?怕是足有二十年以上的时间了吧。
悠悠岁月,竟是就这么慢慢捱了过来,无酒,真是不易。
佛家有严格戒律,不得沾碰荤腥酒水,但她许白绫,虽受那位本名鎏鼎的百珠大师启蒙教化,醍醐灌顶,但到底也不算是真正遁入了空门,算不得佛门的子弟,甚至连外门释教修行之人,其实都不太能算。
所以,喝个痛快就是,但饮无妨!
与其一并畅快饮酒的凌真,则是胸中感怀,思绪万千,生平头一遭,第一回感到了如此的怡然惬意。
浑身彻底的放松,不夸张,此态,当真前所未有。
就连在与各种女子恩爱,同枕一榻,大被相眠的那种时候,都未曾如此轻松怡然,不剩点滴压力!
昔年因出身贵胄世家,千金之子便可舒舒服服坐不垂堂。
那一位鲜衣怒马,受人尊敬的少年郎凌真,待在父辈基业所在的天神山庄里,有丫鬟成群,仆从如林,整日都可过着无半点儿负担的日子,除了玩耍,就是享乐。
顶多也就偶尔会有那么一两回,有那么几个不要命的家伙,出于某种血海深仇,一口一个姓凌的老贼快给我滚出来,骂骂咧咧,手持凶刃,冒着巨大的风险,硬闯进了山庄内部。
那些人一心找死,往往掀不起什么风浪,结局都无一例外非常惨烈。
理所当然的遭到王府里的侍卫,或是其他战力不俗的武学高手击杀,死得简直不要太快,一桩桩仇恨也都宣告终结!
凌真记忆当中,自己未与霜寒洲千金国南宫家,契定那条婚约前的十几年岁月里,自己就是一个贵族人家的顽童,几乎从不知晓何为苦难,何为辛酸哀痛。
就算在读书诵章的时候,偶然间翻到了书上所说的一些语句,像什么“人生长恨水长东”之类的句子,觉得意味甚妙,心中默记,他日不知什么机会下,口中随意念叨出来,引得长辈夸赞几句,那也只不过就是单纯的故弄玄虚而已,没多少货真价实的本事,更无真实存在的愁绪蕴含其中。
少年人,少年游,春风得意从来马蹄迅疾,哪会相信人间有白头?
可谓年少不知愁滋味,吟诗诵章,欲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刚发育没多久,十三四岁的光景,自己便被那个当时未被揭穿卧底身份,位列山庄十二神将之首的灵威元,偷偷摸摸拉去了当地的青楼胭脂地界,一头扎入脂粉窟,开始了逍遥红尘、浑然忘我的快意日子。
那会儿的少年凌真,饮酒作乐,白日宣-淫,修行懈怠,学会了怎样偷懒不被家里人发现,每天过得不要太放纵、太得意。
他甚至一度觉着,这世上的所有女子,皆是无有半分感情,脱光了没有二两肉的劣等货色。
只要你兜里有金子银子票子,她就会跟你好,陪你睡觉,嘴上一口一个少爷公子,甜腻腻的喊着,钱不断,她的喊声就不会断。
什么情情爱爱、海誓山盟,什么白头到老、携手共进,都是可笑至极的狗屁,都穷酸文人在纸上幻想出来的荒唐故事,根本没有可信度。
唯有钱和权,才是天底下男人最该追求的头等要事!
这种观念,后面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凌真很多,大多是不好的影响,有些自己都不一定能意识到,并纠正过来。
大概是今夜,在火龙的那颗巨大首级之上,听了许白绫主动倾诉过往曾经,听了那么一个荡气回肠,足可叫人潸然泪下的情爱故事以后。
过去某些过于自大傲慢,看不起女性的龌龊想法,才算是彻彻底底的被丢出了凌真的脑袋。
有些事情有益无弊,而有些事情,则当然百弊而无一利。
男人过早破-身,十来岁小小年纪,无甚自控能力,便纵情红尘里,断然是遗祸无穷的。
那么就此事而言,本名姓萧的灵威元其心可诛,卑鄙无耻,早早的就对山庄大少爷下了此般歹毒的手段!
后来一十六岁那年,因修为境界不到家,于天神山庄内,凌真斗技不利,败给了自己的未婚妻南宫冰凝。
被女人打败,面子丢个干净后,痛定思痛,为了挣回些许颜面,凌家少爷选择苦修,独身于赤炼归墟境内闭关,除了许姐姐以外不见任何人,四年时间里,半步不出,除了修炼就是修炼。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努力有了成果,在约战到来前的几天里,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本命剑窍,成为了拥有一柄本命剑的剑修。
又十分顺利的拿下胜利,在四年之约的比武较量上,轻松打赢了南宫家的大小姐南宫冰凝,并当着千金王朝撼元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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