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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八章 把我也带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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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好大哥,不是我跟你们吹……”

项云思考一下,开口道。

如果是现代人在酒桌上听到这句话,立刻就会知道,接下来说的那就都是在吹了。

可惜古人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淳朴的,反而都竖起了耳朵。

“我好大哥三岁习文,四岁习武,六岁就进山打死了一只大老虎…”

“八岁那年,连皇帝陛下也听闻了他的事迹,下一道圣旨要封他为将,但我好大哥断然拒绝,说年龄太小不足以胜任……”

别看项云这家伙平日里很老实,但吹起牛皮来,那也是满嘴跑火车,直听得田猛,杨乾几人都快怀疑人生了。

“是不是真的啊?”

旁边一名百夫长嘟囔道。

实在是说的有点太夸张了。

“如朕亲临那几个字,你们没看到吗?连宇文开疆将军都只能乖乖低头,足以说明陛下对我好大哥的宠爱。”

项云这么一说,那百夫长顿时乖乖的闭口不言。

张清风并不知道这短短半日的时间内,他的威名就在安西镇军里流传开来。

甚至越传越夸张,有人传他在娘肚子里怀了三年,一出生就是个肉球,是张战天一剑斩开,才出世的。

说啥的都有,反正就是不是人,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第二日醒来以后,张清风便和宇文开疆告辞,并叮嘱项云在军中一定要好好听领导的话,好好杀敌立功。

其实张清风本身就是一个最不听话的人,可叮嘱起别人来,那也是头头是道。

这就是人的本性,就像许多家长自己读书时明明是差的一批,教育起孩子来,不考年级第一都没脸做人一样的道理。

不过项云顿时就记下,这世上也唯有张清风的话,才能让项云听得进去。

离开军营的时候,许多士兵都跑出来相送。

一是因为大家听说张清风带来一车珠宝给他们改善伙食,再一个也是想看一看这位据说生下来是个球的英雄人物,到底是不是发威的时候能变出三头六臂来。

搞得张清风都有些受宠若惊了,不明白自己的人气咋一下这么高了。

若是他知道自己生下来是的球的事情,怕是要吐血三升不可。

也许就会明白后世那些神话故事是怎么出现的了。

离开的时候,宇文开疆亲自将张清风送出军营。

“张清风贤侄啊,你给我珠宝的事情,可一定要和你爷爷讲清楚,别让他老人家误会,以为我这个长辈勒索你一个晚辈的财物。”

宇文开疆不放心的叮嘱道。

万一惹到那位老爷子,产生什么误会,那可以想象,自己面临的是什么后果。

“宇文开疆叔叔你放心吧,我的人品你还不相信吗?”

听到这话,原本不那么担心的宇文开疆,突然间心咯噔一下。

这让他不由想到了张霸天的事情。

当初张霸天和大夏帝国对战,当时大夏帝国的一位将领打不过张霸天,便商量着罢兵,表示愿意让出一座军事城池,前提是张霸天答应不再攻打其他的城池。

张霸天立刻痛快的答应,并以人品保证。

结果接收城池的当晚,就把另外三座城池全拿下了,并把大夏帝国那名将领俘虏。

诸如此类的事情,张霸天可没少做。

所以对于张清风保证的话,宇文开疆半个字都不信。

张清风最终在宇文开疆等人热情的相送之下离开了军营。

按照来时的路开始返回。

这次他将直接前往东海,算一算时间,此刻蒙恬应该已经到达。

张清风其实已经有些延误了。

想起来的时候,有大胸女雨墨以及黄布亭,李大水等人,热热闹闹,而回去时,却只剩下孤身一人,这让一向喜欢热闹的张清风感到孤寂的很。

也没一个人和自己谈心,真是人生寂寞如大雪崩啊。

张清风一路充满怨念的翻过一座又一座山丘,因为实在太无聊,每天把毛毛虫拿出来让它喷火玩。

张清风想着也就是自己不抽烟,不然的话,这毛毛虫完全可以当打火机使。

搞的毛毛虫都有了心理阴影。

老子的技能就是让你用来干这个的?

回去的路上,张清风倒希望能蹦出个土匪啥的,来抢劫自己。

倒并不是打算再去土匪的老巢抢劫一番,纯粹是想交个朋友。

只可惜一路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

走了三天,就在张清风即将改变路线向南边走的时候。

突然看到前方有两个络腮胡子壮汉,迎面朝自己走来。

那二人肩膀上都扛着刀,身上带着杀气,不像好人。

好可怕。

对方也发现了张清风的身影,直接就奔着张清风的方向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人将大刀拄在地上,冷冷的看着张清风。

“你这匹马不错,我们征用了。”

张清风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我这匹马很贵的,你们买得起吗?”

两名络腮胡子此刻都被张清风给搞懵了。

“哪来的楞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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