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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将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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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难得几回闻啊。单凭这酒就足够你在大夏的历史之上留名了吧,就跟那酒神杜康一样,又是一段佳话也说不定。”  林三城垫起脚来弯腰跨过了这张酒桌拍着方别的肩膀说道,但这个动作对于他来说可能太过勉强,差点直接栽了下去。  “志不在此,何必去做,哪怕留名青史对于我来说也不如随随便便给我一坛酒来的顺心。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  方别轻微的摇了摇头,然后从桌子里的柜子中摸索出来了一个酒盅,给其满上了酒后继续说道:  “林兄是锦州的人吗?看你的装扮与周围的人有一些不相似,听口音貌似有一些南方的意思。”  林三城红着脸大大咧咧的承认了。  “的确,我不是锦州人,是云州的人,因为收到京城的消息才来的,只不过是顺道锦州,今夜就要启程了,路经云岭再有一些日子就能到京城了。”  “不给你吹,我可是云州最好的乐师!这次赴京就是为了今年春考的开乐大典,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看看啊。”  一个小孩样的人正在河岸边陪着一位白衣公子趴在栏杆上端着酒盅侃着东西南北,要是被别的人看到说不定要给报道官府去了,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哄骗小孩子喝酒之类的罪名挂到方别的脑袋上。  “方兄,你可真是个妙人呀。”  “林兄,你也当真是有趣啊,如果你还想喝酒的话就等开乐大典结束之后回云州的时候来金华城的一家叫做此间乐的酒馆吧。”  “那里是我开的酒馆,酒水比这里多多了。”  “好呀好呀,方兄盛情相邀,我也不好推卸了,一言为定了。”  说罢之后林三城将手中的酒水一饮而尽,然后发泄似的把手中的酒盅扔向了空中,灰色的碟子在空中化为了一道流光贴着天上的飞鸿直去直到化为一点,消失在两人的视野之中。  方别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虽说林三城已经染了醉意,但是这一扔也是让方别看出了他的一些底细。  这林三城,也是一个练家子,就从刚才的那一手可以看出来应该算是一个一流的高手。  无所谓了,萍水相逢之人,也无利益上的牵扯,只不过是单纯至极的酒友,相邀在此间乐中再次喝酒的酒友罢了。  “啊,抱歉呀,方兄,刚才情绪一时失控,这个碟子多少钱,我赔给你。”林三城望着滚滚的江面久久没有言语,突然身上一个哆嗦,似乎意识到了自己刚才做了各种失礼的事情,竟然把这个店家的酒碗给飞了出去。  “无妨无妨,一个小碗罢了,可以理解,这毕竟是大夏难有的盛宴,开乐大典,像是你们这种主奏乐师身上的压力怕是无比巨大吧。”  “若是扔些碟子就能让你把心中的压力给释放出去那也是值得了。”  林三城听了方别的话后愣在了原地呆若木鸡,然后嘴上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容。  “方兄是这么想的吗,但此事终究是我的不对,请方兄收下这个吧,也算是我买这酒水的钱吧。”  林三城从衣服上的兜里摸索出来了一个木制的小笛子,光是远看方别就知道此物不凡,油光闪烁若骄阳,其中特有的深沉木香也是若隐若现,是上上等材料所制成的笛子。  “拿着这个东西就可以直接去京城的开乐大典观看了,算是进入的凭证吧,方兄不必因为贵重就退还,因为这东西我自己还是有很多的。”  似乎是怕方别不相信,林三城就跟一个小孩子一样悄摸摸的让方别探过了头来,然后看了眼四周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才缓缓的打开了自己的长衫。  一排排大抵有个十余支的檀木笛子挂在其上。  “所以方兄可记得要来看哈,绝对不会让你后悔的。”  说罢林三城就瞬间将衣衫给合了起来,系好了扣子之后就跑到了方别的摊桌上摸了一坛子酒水。  “对了,忘了告诉你了,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就是在锦州这边酒水是必须在政府规划好的店面里进行售卖的,必然被那帮子鹰犬逮到罚的钱可是不少。”  “所以方兄,咱俩运气好这么长时间都没人来打扰咱们,但我还是劝你快点把这个摊子收起来吧,不然一直摆下也不会有人来买酒喝酒的。”  “啊?”  方别一脸疑惑的看着林三城,而林三城却没有再多说些什么,蹦蹦跳跳的就离开了这里,背着身朝着方别挥了挥手。  “再会了。”  “嗯,再会了。”  今天毕竟也是有一个人陪着他聊了许久,也算是有所收获吧,方别把刚才林三城给他的小笛子绑在了自己的腰带上。  “京城是吗,春考对时候我会去的,还有一个人…对了,宁采臣!你在我这里可是还欠着一堆酒呢。”  方别将面前的东西都收了起来,这时候才注意到天色已变,赤霞挂在空中,摇曳的血光闪烁在湖水之上,就好像穿上了一袭红衣的活泼女孩。  “时间到了呀。”  这个时间是方别与燕赤霞,洛灵他们约定的时间,希望他们今天玩得开心吧,今天总感觉没有跟他们一起总有一些负罪感,散了,下次再陪他们一起吧,下次一定!  方别如此想着,喝着那个永远也喝不空的酒葫芦踏上了归途。腰间哪个摇曳着的木头笛子和白玉佩随着方别的步伐碰撞在一块发出了响声,就好像庆祝一切即将开始的伴乐一样。  在路口等了大约得有个十来分钟,燕赤霞和洛灵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了方别的视线之中,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方别才睁开了一直闭着的眼睛。  “你们终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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