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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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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打一顿。

怜姐已经中毒+重伤,再挨一顿打,神仙难救。

必须让知县不得不管,而且二话不说就按律判姚婆子的罪。

怎么逼知县?

靠周氏。

怜姐已经“破身”,不可能再入伯府,徽州之行已白费,可吃穿用度是瞒不住的。

广宁伯府不可能只有一个管事媳妇,外出采买女子这种肥差落在头上,周氏肯定遭人嫉妒。一个大错处放在眼前,嫉恨的人会放过她吗?

告一个办事不力不够,再告一个借机贪污、公费游玩,周氏必定会受到严惩。是从此失去主人的信赖,还是被打得只留一口气,全看她在主人面前有几分面子了。

周氏必须为这个“不能”和“白费”找个正当的理由,将错推在别人身上。

比如说,周氏不是贪姚婆子的钱,而是姚婆子早先对她有恩,又再三保证自家的瘦马色艺双全、清清白白、身在良籍,周氏才去的徽州。但人带到半路,周氏敏锐地发现不对,一检查才发现被骗。

届时,周氏只要痛哭自己的心软、报恩、一时糊涂,强调及时发现、及时止错。哪怕结果依旧会被罚,但比起直接带个被梳笼过的贱籍□□回伯府,或者贪主人的钱到徽州游玩空手而归,处罚的力度肯定低许多。

周氏或许想到了这点,或许没想到,只要一句“逼良为贱”提醒,她肯定会甩这个锅。只是这锅要甩得稳,就不能空口无凭。

——要是有铁证,岂不是多了一层保命符?

江重涵送上的,就是一份铁证:颖安知县的判决。

颖安——半路发现。

临时检查出被梳笼过、拐卖良籍、逼良为贱的判决——被骗并且及时止错。

为了这份铁证,管姚婆子什么说法,周氏一定会拿出广宁伯府家奴的身份,威逼知县。知县看着伯府的招牌,不仅会管,还会管得又快又好,把姚婆子拐卖良籍、逼良为贱的罪名判成铁案。

届时,周氏只要带一份知县的公文走就万事大吉。

怜姐?她既不会带走,更不屑于多看一眼。

这不,古大勇才去禀报没一会儿,知县就带人冲出来了。

“咳!何人击鼓鸣冤?速速到堂前跪下陈明!”知县先装模作样地呵斥了一句,才对着周氏满脸堆笑:“您就是广宁伯府的内管家娘子?请,快里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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