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紧的手(1 / 3)
半月时间一晃即过,两人在城镇与郊外走走停停,领略了不少山川美景与风土人情,直到亲身体会过这样的生活,明瑶才知那句“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真正意义。
人生不过三万天,青春只有两千天,她已经错过了青春,还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蹉跎年华,为了绩效与考核压抑自己,忘记爱好、放弃社交,现在想想,真是太傻。
韶华易逝,年华易老,然河山美好,江山多娇,是时候忘记过去迎接新的开始。
……
今日李莲花按例去城中摆摊行医,因为要占得一个好位置所以很早就出门了,如往日一样李莲花将采买的钱财放在了狐狸精的饭碗下,因为他知道明瑶下楼第一件事便是喂它,这钱她定然能看到。
“都说了不要花那么多的,怎么还越给越多了。”明瑶困惑的拿起五十文生活费,在本子上记下账后拎着篮子出门了。
都说熟能生巧,现在的她挑菜的眼神比以前好上不少,而且还学会了砍价,毕竟李莲花外出行医从早忙到晚,售卖的膏药也是他亲手做的,真材实料,去除成本到手的钱屈指可数,还都是辛苦钱。
三天前他的身体又出现了骤冷疼痛的情况,因为摸不准这病什么时候会发作所以喂下止疼药的时候已经晚了,看到他手腕与脖颈上因疼痛而暴起的紫色经络,整个人不停的发汗打摆,她不知道自己能帮他什么,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太难受了。
即使事后李莲花又像个没事人一样在她面前晃荡,还轻描淡写的说这么这病只是看着吓人,完全不妨碍生活之类的云云,她是不懂医术可也不是傻子,那种痛是装不出来的。
李莲花说这十年来都是这般早已习惯,那定是什么世间罕有的病症,听他的口气似乎是对寻求解药并不抱期望,可世界如此之大,明瑶坚信总会有人知道救治的法子,她不希望他这么放弃。
为了提高李莲花的免疫力,说明白些就是让他多吃一点长点肉,明瑶这些日子想方设法的做一些他爱吃的菜,虽然李莲花从没说过自己爱吃什么,但递过去的羹汤与点心他都照单全收,而且经过她长达一周的观察,明瑶渐渐摸清了他的喜好。
桌上的蔬菜夹上几筷子就不动了,清蒸鲈鱼也吃不多,反倒是麻婆豆腐、辣子鸡这样的可以多吃半碗饭,原来是爱吃味道重一些的。
于是明瑶每天都会做一道合他口味的菜肴,不过这饭量是上去了,就是人看着依旧没什么变化。
不行,今天去集市上她得再跟那些妇人们好好讨教一下,她原本会的菜不多,但直到有日碰上个热心肠的卖家告诉她怎么做好吃后明瑶突然来了灵感。
比起菜谱上冷冰冰的文字,哪有常年下厨的家庭主妇们有经验,除了学习菜肴顺带还能打听打听哪里有明医,等她副业有望就去一一拜访。
李莲花是她来到这个世上第一个愿意帮助她的人,这样的好人命不该绝。
等了一炷香都不曾有人看病的李莲花在案前无聊的摆弄着一枚银色的薄片,在手指的搓揉下边缘已经卷起,这是明瑶给他的止疼药的外壳,三天前碧茶毒发时她又喂他吃下一粒,半个时辰后痛感消失,碧茶之毒趋于平静,再次证实了这药有抑制发作的功效。
在未服下药之前他是七日发作一次,但这一次却推迟了十二日,而且毒劲没有以往强烈,压制毒素时省去了不少内力,这样一来又给他寻找师兄的尸骨争取一些时间。
在集市上买了半斤虾的明瑶看到李莲花案前无人便走了过去,平时她一有动作他就能察觉,怎么这次都走了眼前还在发呆,明瑶把篮子往桌上一放,“嘿!”
李莲花手一抖那装药的锡箔就落到了桌上,看他难得露出这样慌张表情的明瑶弯起眉眼,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李莲花一看是她,无可奈何的拍了拍胸口道,“吓我一跳。”
“我就是来打个招呼的,谁知道你想事情想那么出神。”明瑶搬着凳子坐到他的面前,“怎么样?要不要我当个托烘托一下李神医妙手回春的医术?”
明瑶眨了眨眼,然后伸手搁在脉诊枕上,“他们看到连我这个外邦人都信李神医医术,可不就蜂拥而至了嘛。”
李莲花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顺便让我看看这三更半夜不睡觉的明小姐身体究竟如何。”
“李莲花!”明瑶连忙缩回了手,真是哪壶不提提哪壶,还不是为了写话本多熬了一会,早上起来脸上冒了好几个痘痘,“我不测了。今天吃虾,记得早点回来。”
“听到了,快回去吧。”李莲花向她挥了挥手。
赶人倒赶得挺勤快,余光瞥见有人向着李莲花走来,估摸着是来求医的,为了不打扰他工作明瑶轻哼一声,“知道了。”
她前脚刚走,后脚那位大娘就走了过来,“您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神医吗?我这身体…”
之后的情况倒真被那丫头说中了,前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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