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见,自不忘(2 / 2)
辆,心里阵阵苦涩。他将车子开的很慢,好像许多心思需要在夜晚慢慢行驶才能消解。
直到他郑重其事的将车停在路边,几秒后才像是慢慢找回了声音。望着沈恬一字一句,无比珍重:“我这人商人气息太重,做事只看眼前利益。没有你们那么善良,每天要应酬很晚才能回家。回到家了也没有人等我。和我在一起,委屈的是你。”
他学着沈恬,说着相同的话。似乎是他的缺点还要更多。
沈恬愣愣的。
谭宗明终于侧过身,整个人和一颗心全部呈在她面前:“沈恬,我知道你可以找到很多很多的理由,说服你自己不要和我在一起。但我想,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你会顾虑,我们真在一起了,最后没有结果。那是不是很不值,浪费了很多时间。可你要想,对于年长你近一轮的我,我的时间成本也是不可逆的,它的宝贵并不亚于你的青春。
所以,沈恬,再次恳求你——别动摇。”
不论前方荆棘坎坷,还是痴心错付,他谭宗明都不管了。
谭宗明坚定的话,荡在眼里的一池温柔和不安再次坠到沈恬心上。对方比她还要小心,开诚布公的表明心意。
沈恬终是没忍住。鼻尖发酸,眼里似乎有泪要落。
她点点头,不再说话。
小姑娘从车上下来,同谭宗明挥挥手,细心的嘱咐他到家了要发信息报平安。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她们女孩出去玩,因沈恬年纪小,每次都是别人送她回家,而她是叮嘱别人的那个。
但到了谭宗明这里,平常的叮嘱变成了极不寻常的牵挂。从未有人问过他平安与否,好像他万花丛中过,送人回家是常例。他也是这样以为的,于是每次到了目的地,不带半点留恋踩油门而出。同那些人交往,是需求,不是真心。
谭宗明轻轻笑笑,点点头:“明天想吃什么?”他自然的开口,想把和沈恬吃饭,变成他的日常生活。
“明天不行,有好多事。”小姑娘撇撇嘴,刚卸下的工作重担又回到眼前:“晚上也不知道几点才能下班。”
她有些不好意思说后面这句话,好像他们已经约好了似得,晚上还要一起吃饭。
“怎么这么辛苦。”谭宗明微微皱眉:“真不来晟煊?”在他手底下虽然也不轻松,但他可从来不会让人加班。只有安迪才会苛刻员工。
沈恬连连摇头:“你是更大的资本家,我不去。”
他又被嫌弃了。
谭宗明本还想同沈恬继续开玩笑,但见小姑娘已然站在楼外好一会,只得恋恋不舍:“进去吧。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沈恬也不比他轻松。高胜的强度不亚于晟煊,有很多压力在等着她。
谭宗明目送小姑娘进了院子,坐在车里随意的想着事情。
他遇见沈恬,打破了很多从前惯有的原则。甚至在谭宗明还没有以一个商人的秉性在为这些做判断的时候,他的直觉已经驱使他做了好几件事。他考虑的从不是自己,并且他都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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