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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搞个大事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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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去了杏林居。

好吧,三日就三日,看你能出什么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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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居地处枉死城西南角,与繁华闹市隔了几条街,位置稍显偏僻,钟小璃拿着拜帖几经周折才找对地方。

此居主人名唤陆劫,冥界人称陆判,是冥界有名的医仙圣手。

多年前,崔判与陆判因打赌相识,成为老友。但陆判的脾气可比崔判怪多了,一般人很难亲近。

在钟小璃到来之前,杏林居除了陆判和他儿子——一只名叫“胆小鬼”的黑色细犬外,从未接待过外人居住。

不过,看在钟小璃有崔判亲笔拜帖的份上,陆判才勉强破例,把她安排在后院狗窝旁的一间杂物屋子里。

对此,钟小璃也没有什么异议,反正她之前在罗浮山里修行,随遇而安惯了,比这更差的居住环境,她也不是没住过。

况且,只是暂住而已,计较这么多干嘛。

三天后,钟小璃按照约定再次去判官衙门找崔钰,可谁知这次,她连衙门的大门都没进去。

任她在衙门口喊了一天,嗓子都喊破了,看门的鬼差就是不让进。

“崔判大人公务繁忙,哪有工夫接见你这小妖,去去去,一边去!”

“这不是耍无赖吗!”

钟小璃想过各种被推脱的可能,就是没想到,崔钰这么简单粗暴,一大把年纪,竟然公然对一个小姑娘食言,说话不算数。

真是低估了冥界官员的道德下限,唉!大意了!

钟小璃叹着气,心中后悔不迭。

由于进不去大门,无奈之下,钟小璃之后只好每天去判官衙门口堵人。

一晃二十多天过去,饶是钟小璃将判官衙门的前门后门堵了不下数十遍,最后竟连崔钰的影子都没见着。

“好个崔判,说好的‘择日再来’,你倒是真能择日啊!”钟小璃站在判官衙门门口,双手握拳,咬牙愤懑,“这个老家伙,该不是属乌龟的吧,这么能躲,有本事就永远缩在你的衙门壳里别出来!哼!”

但怒归怒,这么一直等下去也不是办法。

钟小璃在返回杏林居的路上一边叹气一边想,崔判这边的路子怕是走不通了,想要早点轮回转生,恐怕还得找点别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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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东墙,隐隐泛着蓝光,子时一过,枉死城的鬼市又开始了。

“你站在城楼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墙头看你,明月——”

钟小璃半躺在杏林居的墙头上,嘴里叼着半根草叶,看着远处正在换班的牛头马面,摇着头悠悠感叹。

“呸!明什么月啊!亏我还有心思念诗,整整三十天了!这日子过得,比坐牢还不如!”钟小璃看着远处的热闹繁华,再对比一下自己被放鸽子的苦闷,不由得十分沮丧!

她说的没错。

枉死城虽然繁华,但同时也是一座戒备森严的鬼狱。

据传,当年地藏王菩萨见冥界枉死之人众多,又飘零无依,故而特创此城,用以收容孤魂野鬼。

千年之后,此城规模日盛,城内的制度日益完善,功能也发生了很大改变。

俗话说,人有阳寿,鬼有阴寿。

凡人若阳寿未尽而死,便属于枉死。

枉死之人都会被带到枉死城集中管理,直至原定命数寿终,他们才可以再次投胎,转世为人。

如今的枉死城,方圆五百余里,城内所收游魂百万之众,俨然成为冥界第一大城。

人一多,治安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免生变,数百年前,冥王重溟特在枉死城东西南北四门设了结界,又派牛头马面轮流看守,并严令,没有他特赐的玉牒,任何游魂鬼卒不得进出。

虽然没有出入自由,但枉死城的居民却可以从事其他任何活动。

所谓鬼恋人世,游魂离开人间后,也总想过得跟人间一样。

时间久了,枉死城便有了学堂、医馆、旅店、酒楼……

人间有的各种设施,这里也一应俱全。

所以乍一看,枉死城跟人间的繁华都市也没什么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繁华热闹只在晚上才有。

每天子时一刻,枉死城鬼市开张,一直到卯时三刻鸡鸣,鬼市才堪堪散去。

在此期间,整座枉死城,鬼火通明,生意叫卖此起彼伏,往来游魂络绎不绝,最是热闹非凡。

但此刻,那远处的热闹欢乐在钟小璃看来,却有点刺眼。

或许对于那些无处栖身的游魂来说,这里是收容所,是安乐乡,但对钟小璃来说,这里就是一座令人窒息的监狱。

不,地狱!

钟小璃悲观地想,自己除了不用服苦役,受酷刑,其他跟那些身在地狱的鬼魂,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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