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时隔15年的反杀(1 / 2)
丁凯亮患病弃婴,被福利院收养之后,手术治好了他先天的腿部畸形,在他7岁那年被领养,8岁,他又偷偷跑回福利院。
他被收养的第一个月,还是备受宠爱的小王子,然而第二个月,那对12年没能怀孕的夫妻居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
养母孕期脾气暴躁,又赶上养父生意失败,夫妻俩把火气怨气全都撒在了丁凯亮身上。
据丁凯亮说,是养父用烟头多次烫伤了他。
可是福利院找到养父母,夫妻俩都说是丁凯亮自残。
福利院并没有跟那对儿夫妻纠缠太久虐待孩子的事儿,因为就在丁凯亮回到福利院,他们双方解除领养协议办好了全部手续后的半个月,女人流产了。
讽刺的是,女人又哭着回到福利院,说想要把丁凯亮带回去,因为医生说了,女人这辈子再怀孕,除非是奇迹发生。
福利院当然拒绝。
一直到丁凯亮18岁成人,他离开了福利院。
那之后的两年,与丁凯亮最亲的副院长收到了两次丁凯亮寄给她的礼物,分别是一条金项链和一件皮大衣。再往后便再也没有了丁凯亮的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金项链和皮大衣都没有标签,其中女式皮大衣还有明显穿过的痕迹。
副院长当时便隐约猜到,这两个价值不菲的礼物可能是偷来的。毕竟丁凯亮在福利院的时候就有小偷小摸行为,学习不好,也没有什么特长,不可能找到这么赚钱的工作。
但她没有报警,只是想要寻找丁凯亮,劝他自首。
遗憾的是,根据发件地址找过去,发现地址是假的。
唐局拍板,全国悬赏通缉丁凯亮和祁助康。
***
正午,烈日当空。
客厅里,男人仰面倒地,躺在地上,仍不敢置信地望着胸前插着的那把水果刀。
水果刀刺得很深,全部刀刃都刺进身体,只剩刀柄在外。
男人的双眼瞪大,不敢置信,那是心脏的位置啊!对方竟然对他下了死手!
男人努力去看正对面的女人和少年,他们俩步步后退,也被眼前的场景吓傻了,不知道如何应对。
男人的视线越加模糊,仅存一点点听力。
“死了?不会吧?”女人惊恐地反问。
“猪狗不如的东西,死了才好。”少年笑嘻嘻。
……
“小博,你先走,我留下来收拾一下。”
少年吊儿郎当地坏笑。
“听话,快!”
“急什么,我找找有没有好东西。”
……
“不行,都擦干净也没用,有监控!”
“哼,那又怎样?”
“小博,你快走,回家去,跑回去。我会去自首,要是警察问你,你就说人是我杀的,记住了吗?”
少年发出诡异邪恶的怪笑,幽幽地吐出一句:“哼,人本来就是你杀的。”
……
他们又说了什么,男人已经听不到,他最后一丝意识犹如飘散的烟雾,彻底消失。
***
女人双手染血,运动外套虽然是藏青色,但是仔细看也能看得出,沾染了血迹。她面色苍白却表情坚定,仿佛怀揣着某种坚定的信念,快步走在人行道上。
路过的行人全都被她的样子吓得退避三舍,没人敢靠近,只是隔着一定距离包围住她。
有人已经掏出手机拨打110,有人提议干脆去拐角处的派出所叫民警过来。
“我要去自首,我去自首!”女人的嘴巴一张一合,机械性地重复着,“我杀了人!”
有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胆子最大,靠女人最近,听清了女人的话,赶忙转述给其他路人。
女人见有人报警,干脆跑起来,她的目的地明确,就是街角的派出所。
“我杀人啦!”女人不管不顾地冲进派出所,冲着民警大叫,“我来自首!”
民警被女人的架势吓了一跳,但还是很快把女人包围起来,先是确认她身上没有凶器,没有威胁,才把她带去问询室仔细盘问。
“你叫什么名字?”
“叶清流。”女人突然想到什么,去摸自己衣服的口袋,“我带了身……”
民警等着女人出示身份证。
女人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却没有身份证,“我忘记带了。”
民警登记了女人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系统查询,她的确就是叶清流。
叶清流,32岁,松江本地人,户口本上有她的父母和儿子。她未婚,没有配偶,却有一个14岁的儿子。
“你说你杀了人,杀了谁?”
“强奸我的混蛋!”
“你被强奸了?”民警一惊,这么说来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啊,得赶快固定证据。
民警先是脱下了叶清流身上染血的运动服,小心装进物证袋,又打电话上报。
很快,分局派来了女法医李雨桐。
李雨桐带叶清流进入一个密闭的房间,柔声细语地安慰并请她配合提取生物样本。
叶清流恍恍惚惚,李雨桐说的话她好像都没听,但还是乖乖照做。
直到她躺下,李雨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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