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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知法懂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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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里正在放的是一则法律科普节目,这个栏目是木木特地推荐给宁宝的,为的就是让宁宝能够知法懂法,最重要的是要守法,别动不动就想动拳头呀。

不得不说,这对于宁宝来说还是相当有必要的,毕竟宁宝一只修仙界的崽,基本没有法律这种概念。让她在照这样野蛮生长下去,说不定以后就能达成进少管所,进监狱,最后吃枪子,让大家吃席的一条龙成就。

这种问题,必须在小时候就得重视起来,小时候犯小错,大了就会犯大错。木木的担心不无道理。

宁宝当然不了解木木的用心良苦,只觉得这个节目挺好看的,看各种案子就像看故事一样,每天都看得津津有味。

此时,电视里刚刚放完一档杀人碎尸案,进入了广告时间。

宁宝终于从入迷的状态回过神来,突然一拍脑袋,她想起来了,木木让她在看节目的时候念东西来着。

她用一只手把阿银往旁边移了一下,一只手伸进自己口袋里摸出一张纸,然后又把阿银抱回来。

阿银探着小脑袋,好奇的盯着宁宝手里的红色小纸条。咦,上面还有黄色的花纹,怪好看的呢。

宁宝两只手抓住阿银的小爪子:

“阿银,来,我们一起念。”

“呜呜?”

阿银抖了一下耳朵,不是很理解。

宁宝板着一张小脸,一字一句的认真念道,这是木木给她布置的每日一念任务,虽说宁宝不太理解,但这不妨碍她照做。

阿银还看不懂纸上的字,但让他跟着宁宝念还是可以的。出于好玩的心理,他也啊呜啊呜跟着念起来,摇头晃脑的,场面滑稽又可爱。

完成了木木布置的每日一念任务,宁宝小心翼翼的把纸条折好,塞进口袋里。

此时,电视里的广告时间当然还没有结束,此时正在放的是一则防酒驾的广告,广告内容如下:

聚餐时,男人甲端着酒杯来到男人乙身边:

“兄弟,来,喝一杯。我干了,你也干了。”

男人乙连忙推辞:

“不喝不喝,我今天开车呢。”

“嘿,就喝这么一点点,检查不出来的。”

男人甲把酒杯往男人乙嘴边凑去:

“是不是男人了?这么点酒都喝不了。”

后来,两个人干掉好几瓶酒。

画面一转,男人乙的照片出现在了一个相框里。

旁白里出现了男人乙的声音:

“大家不要客气,吃席嘛,多加点菜。”

男人甲就坐在男人乙的相框面前,递过一杯酒到相框旁边:

“兄弟啊,敬你一杯,放心吧,不用你招呼,我会多加菜的。”

这个广告到这里就结束了,宁宝看的一脸迷茫,什么是吃席啊?为什么男人会出现在相框里啊?她低头看阿银,阿银比她更迷茫,年幼的小狐狸甚至都不知道酒是什么。

算了,明天木木就回来了,问木木好了。

又看了几个颇有趣味性,但是宁宝半懂不懂的广告,广告终于结束了。这一次,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中途,宁宝看的义愤填膺,不断的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也不知道,要是木木看到这一幕,会作何感想。

但,谁让木木不在呢?

阿银其实不太看得懂的,毕竟很多东西都打了马赛克,根本不可能有血腥画面。但看宁宝这么气愤的样子,他也气哼哼的挥起了自己的小爪子。

一个月大的小崽子,能熟练的控制自己的技能吗?回答是:不能的。是以,阿银挥爪子的时候,一个用力,然后蓝色的水柱脱爪而出,直直的击打在了电视机的屏幕上。

电视机当即刺啦一声响,直接黑屏。

宁宝:!!!

啊!她还没有看到刚刚那个故事的结尾呢,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啊!

阿银也呆住了,看了看熄屏的电视机,又看了看自己的小爪子,最后扬起脸,满眼无辜盯着宁宝看。

宁宝:……

宁宝终于从痛失故事结尾的悲痛中清醒过来,发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电视机它坏了啊!她和阿银闯祸了。

“不对不对,这不是宁宝做的,这是阿银做的,宁宝没有闯祸。”

宁宝抱着阿银在客厅里滴溜转,嘴里还在碎碎念。

盼盼大概是睡着了,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出来看一眼。招娣也回家睡觉去了,没错,招娣不是住在宁宝家里的,而是在宁宝家旁边租了一间小屋子。宁宝家的房子本来就在郊区,周围的房价都不贵。更何况招弟租的那个房子很老了,租金就更便宜了,一个月才500块,当然,不包水电的。不过也是相当划算了,那房子虽然老但不破。

宁宝在嘴里碎碎念了一堆有的没的,慢慢就坚定下来。对啊,电视机又不是宁宝弄坏的,是阿银弄坏的呀。这…这件事情和宁宝没有关系的,没有关系!

宁宝好不容易快要说服了自己,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宠兽致人损害的,御兽师好像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

不得不说,宁宝这么多天的法制栏目那是没有白看,现在对法律高低有个入门级了解了。虽然宁宝并不是很理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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