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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律法与道德的碰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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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触犯这旮旯的竟然是个妹子。

还是一个特漂亮的大妹子。

这尼玛不得开一个后门。

咳咳。

不对,应该是曹宇绝的这件事情是情有可原的。

最重要的是这件事情非常的曲折。

所以他决定亲自去调查一番。

顺便处理一下西凉的两大势力。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西凉的旮旯,有个妹子,叫做什么赵娥。

东汉酒泉郡禄福县人,表氏县人。

因是庞子夏之妻,又称“庞娥”、“庞娥亲”。

庞子夏去世后,赵娥在禄福县抚养其子庞淯。她的父亲被李寿杀死。

赵娥的父亲赵君安被禄福县豪强李寿杀害。

赵娥有三个弟弟,都立志为其报仇雪恨。

赵娥的三个弟弟相继死于瘟疫。

李寿与同宗族人庆贺,对众人说:“赵家强壮绝尽,只有女弱,何足复仇?”

庞淯把听到的狂言告诉了母亲。

赵娥素有报仇之心,这次又听到了李寿的狂言,更加愤怒地说:

“李寿,你不要高兴的太早,我决不让你继续为非作歹,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雪洗赵家门户的羞辱。如果不能亲自杀了你,就算我怀有侥幸邪念。”

赵娥暗怀愤恨,身藏利刃,昼夜哀叹,准备报仇。

李寿得知后,严加提防。

邻居徐氏妇人担心赵娥杀不了李寿,反被李寿所害,多次劝解她:

“李寿本来就很凶恶,如今又常骑马带刀,你虽有强烈报仇雪恨的志气,只怕强弱悬殊不能敌,反遭门户破灭之祸,悲残和屈辱更会加重,望你慎重举动,要为赵家门户着想。”

赵娥说:“父仇不报,人活着有什么意义,今虽三个弟弟早死,门户无人顶立,但我还在,难道依靠别人去报仇?若以卿心况我,则李寿不可得杀,论我之心,李寿必为我所杀。”

赵娥常夜间磨刀,扼腕切齿,悲涕长叹。

家人及乡里咸共笑之。她对周围的人说:“你们都笑话我女弱,无力杀李寿,到时候,我定将李寿的头取来,血染此刀刃,让你们看看。”

赵娥从此放弃家事,乘车等候李寿出现。

在今年上旬的一天早晨,赵娥在都亭前与李寿相遇,赵娥立即跳下车牵住李寿的马,叱责李寿。

李寿惊愕,回马欲走,赵娥奋力挥刀砍去,马受伤而惊,将李寿摔在道旁沟里,

赵娥找到李寿,就地砍去,用力过猛,刀入树杆而折断,

李寿受伤,赵娥上前欲夺李寿的佩刀杀李寿。李寿持刀大呼,一跃而起。

赵娥随即挺身奋起左手抵住他的额头,右手卡住他的喉咙,反复周旋,最终李寿气闭,顺手而倒。

赵娥遂拔李寿的刀,割下李寿的头,拿到都亭尊长面前,认罪伏法,缓缓步入监狱,辞别时脸色不变。

当时禄福长尹嘉,不忍心给赵娥判罪,便解了印绶,辞去官职,驰法纵之。

赵娥说:“仇不报,怨气能把人闭死。依法论罪,是君子常有的典范,我怎么敢贪生怕死,以枉官法。”

同乡人听到这件事,都向城里跑来,为赵娥的烈义行为悲喜、慷慨、感叹。

守尉不敢公开释放赵娥,暗里让赵娥走去自匿,赵娥高声抗争说。

“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意,如今仇人已杀,犯了死罪,请求你们依法收我入狱,以保国法的执行,即使再有万死,对我来说也很满意。”

守尉不听劝告,赵娥又说:

“我虽然渺小,但还懂法律,杀人之罪,国法难容,如今既然犯罪,无理可逃,请求论罪惩处,用我的尸首在街市上示众,肃明国法,这就是我的愿望。”

表情严厉,毫无惧色。

守尉知道赵娥很难顺从,就强迫她回家。

赵娥仍坚持已见,毫不服从。

守尉无奈,只得收她入狱。

..........

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

按理来说,地方的官府完全可以自行处理好。

但是在这个时代,讲究的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所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这妹子行事如此刚烈,也深得地方官员的敬佩。

甚至西凉刺史,以及地方郡守。

都甘愿上书,想要为这妹子求情,求曹宇网开一面。

这也是为什么这件事情会闹到曹宇这里。

毕竟他的律法刚刚颁布。

结果就碰到了这么一件事情。

你说让这些地方的官员该怎么去处理。

无奈之下也只有将这件事情上报交给曹宇来处理了。

事情大概就是这么一个事情。

这就是道德与律法的碰撞。

如果是按照古代的历法来算,甚至是曹宇没有改革之前。

地方的官员都可以直接判这妹子无罪。

毕竟,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人偿命乃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现在曹宇已经改革了。

而且他们西凉新降,如果就这样草草处理,难免被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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