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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吏治(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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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星火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如果姜星火想把京察的权力,挪到总裁变法事务衙门,肯定是不合规矩的,而吏部手握考成法和京察,虽然合情合理但也有些让朱棣觉得权力过大,所以此前朱棣并没有考虑过马上重启京察的事情。

但姜星火今天的举动,却再次出乎朱棣的意料。

“臣以为可效仿三法司会审,京察之事,五品以上自是圣裁,而五品以下官员,由吏部、内阁、总裁变法事务衙门共同协定,其中以吏部为初审,内阁为监督,总裁变法事务衙门为复审,若有争议,依旧交予陛下圣裁。”

“这个提议倒是有趣。”

朱棣眼眸一亮,京察的权力很大,交给吏部他不放心,而扩大姜星火的权力他也不放心,可如果能让吏部、内阁、总裁变法事务衙门三家互相牵制,那么这件事,总比吏部一家独大,要强得多。

三法司会审这种模式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已经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得到了验证。

如果让京察也走这种模式,显然对于皇权这个“裁判”来说,是最有利的权力结构。

茹瑺在旁边没说话,因为不关他的事,但是依照他对皇帝的了解,想都不用想,肯定是乐见其成的。

而蹇义则是难以察觉地微微蹙眉,他刚才既是想表达对变法的某些不满,也是想通过这种诉苦的方式,来给吏部争取到更大的权力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嘛。

可谁成想,眼下竟是事与愿违,姜星火提出的这种类似三法司会审来进行京察的模式,直接分走了吏部的权力。

是的,虽然之前大家都不重视十年一次的京察,吏部自己也觉得是走个过场,可一旦京察被缩短并且重启,那马上就会成为权力斗争的核心,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

所以京察自然也就被蹇义这个吏部尚书,视为了“自己的权力”。

金忠这个嘴替又说话了:“三法司会审行之有效,若京察也以此来进行,倒是不虞有什么不够公平公正的地方。”

蹇义作为事实上的六部尚书之首,此时自然是要维护自己部门利益的,而不是唯唯诺诺不敢说话。

“臣以为不妥。”

蹇义据理力争道:“京察一直都是吏部的职责,跟三法司会审性质不同,刑名之事或许还怕不够公正,可吏部本就是要履行官员考核奖惩的,若是不信吏部能做的公正,又该信谁?”

而这时候蹇义的老朋友茹瑺,也出来帮衬了一把,虽然茹瑺不会违背皇帝的意志,但皇帝既然没说话,那么倒也不妨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

茹瑺说道:“蹇尚书所言甚是,官吏考核乃是朝廷权柄,怎能轻易分割?”

朱棣哼了一声,问道:“那蹇尚书认为该如何?”

蹇义道:“自然还是应按律法来办!”

蹇义的态度很明确,对于其他只要不触及底线的变法,他一般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京察必须要按规矩来,这个是不能随便动的。

事实上,吏部主持京察也好,内阁、总裁变法事务衙门参加也罢,这两者都有着各自的优势。

蹇义说的也没错,吏部掌管的就是人事考核的任免这部分职责,这也是为什么吏部尚书能被称为“天官”的原因,但从皇帝的角度看,本来吏部手握天下数万官员任免大权,不夸张的说,只要蹇义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官员的命运,而且是必须服从的命令。

考成法,更加加重了这种威权。

而皇帝是不喜欢看到六部之中,有任何一个部门,不完全听他的话,或者说手里的权力过大。

刑部为什么会被重重地砍一刀,还不就是因为三法司系统内部抱团太厉害?

而说白了,至于内阁和总裁变法事务衙门,其实就是皇帝的手里两把刀,都是新成立不到一年的部门,即便参与进来,也没有多少自主权。

至于姜星火刚才说的御史巡视,都察院是负责整顿天下官场风气,维持朝纲稳定,但并不能像吏部那样,直接干预吏治,所以他们虽然拥有着“风闻奏事”这种一般官员难以企及的特权,但在庙堂上并不算顶尖级别,即便是有陈瑛这样的酷吏掌管,这种时候,只要不搞得太过天怒人怨,皇帝还信任,就足够让人忌惮但又不敢如何了。

“陛下,微臣以为可以试一试,毕竟这也是对朝堂秩序的保障。”

金忠忽然说道,他不是在帮姜星火说话,而是在帮朱棣说话。

金忠的态度坚定,反观蹇义,他是真的不甘心啊。

“国师,你觉得呢?”朱棣问道。

“回禀陛下,臣还是坚持之前的看法。”

姜星火恭敬地说道:“至于坚持律法,这个京察规定的律法是否还合乎时宜,是要由审法寺来看的,若是不合时宜,自然是要修改的,而且京察就在天子脚下发生,五品以上官员的京察也需要陛下亲自来操劳,本来就不是由吏部一手掌控的,既然有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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