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二章 斗嘴(1 / 2)
比如王岗现在剔着光头,周至就问他《宰相刘罗锅》的拍摄进度到哪儿了,知道他可能是来跟启老请教清宫和官场常识的。
墨言的《红高粱》已经成名已久,但是这人比较低调,能把他直接认出来的人也不多,但是周至做到了。
而且周至对他刚刚出版的《酒国》也很熟悉,而且去年墨言在米国出版了英译本的短篇集《爆炸》,知道的人并不多,周至却也知道。
“莫要骄傲啊。”说起这事儿,刘正匀便开始打趣:“我是说二位莫要骄傲啊。”
“二位?”墨言吃了一惊:“老刘,你是说小周他……”
“他的作品被译成英语出版,可比你要早。”刘正匀对这效果很满意:“你那个集子算啥,小周的作品在欧美都成畅销书了。”
“我那更不算啥,就是本讲做菜的书,普及普及中华亚文化。”周至赶紧谦虚:“不是我写得多好,是老外们自己没见过世面。”
“就是。”说起这个王老爷子最有发言权:“我在《锦灰堆》里写了匏器,说葫芦可以拿模子套起来,等它长好后就会变成模子内壁的样子,连同花纹都能长成,老外们愣是不信,说什么葫芦那样套着不见阳光会坏掉。”
“直到我把实物种出来给他们见着了,这才信了!”
如果说周至认识墨言都还好解释,但是他连于华都认识,却让所有人都觉得匪夷所思。
于华之前是牙医,后来混进在海盐文化馆混体制,直到八八年才进入鲁迅文学院和北师大联办的研究生班,和墨言,刘怡然等人做起了同学,开始和京城文学圈里的大佬们做起了朋友。
之后受鲁省电视台邀请去西部采风,用半年时间穿越整个西部,又和刘正匀等人结交。
同时,于华还和浙江文学院签了一年的合同,成了改制试验品“合同制作家”,然后在《收获》发表了真正有影响力的代表着《活着》,文风才算是正式确立。
今年八月,于华调离了嘉兴文联,成了“北漂”,开始职业写作生涯。
这几个月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刘正匀就找到老马,老马就安排他住到了德绵堂,这边有二老镇着,相对没海马那边闹腾,也方便创作。
“你就是周至呀。”于华看到周至比周至看到他还要惊奇,伸手和他相握:“利害厉害,就是你搞那个字库,他们都用得着,我用不着。”
于华的风格就是用最质朴的文字写出最深厚的情感,这种强烈的反差冲击会成为他将来在文坛独树一帜的风格特征,别人也是学不来的。
周至就表达了自己的仰慕:“大象希形,大音希声。这话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可真正能够实践起来的,除了您,我还没见着有谁。”
“你也别把他抬得太高。”墨言和刘正匀都表示周至的表述有毛病。
墨言就说道:“我们就拿杀猪作比喻,杀猪匠杀猪,自然要用自己最趁手的刀子。”
“就是。”刘正匀点头:“所以用什么形式来组织内容,端看作者自己感觉什么样的方式是最流畅最舒服的。”
接着就开始恶毒攻击:“老于喜欢那样表达,是因为他文化水平太低,会写的字不多,会的成语典故也不多,研究生白读了,因此表达的形式就只能那样。”
“但是因为表达出来的内容还可以,和文字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墨言的嘴毒起来也能把人气死:“在读者眼里,就好像老师看到一个差生虽然字写得七歪八扭,但是答案竟然难得全对了一回,因此本来该扣的卷面分都不扣了,还加了二十表示鼓励。”
“你们……”于华听见就要反击。
刘正匀拉住他的手:“莫非你想说你也可以写出高雅的文字,却故意写成现在这样?”
一句话就把于华给问哑了,所谓言为心声,文学作品要是不真诚,那就没有一丁点生命力。
因此“故意”二字,是最要命的。
“算了,这回我认输,算我文化水平低,我那么写就是为了藏拙好吧?”斗嘴斗不赢,那就干脆躺平摆烂。
周至听得好笑,这些话要是录下来将来丢到网上去,只把会被有心人煽动起大对立,挣一大波流量,就算当事人全出来澄清,说他们不过是开玩笑,恐怕都不好使。
但是起码现在可以开得肆无忌惮,连周至都忍不住加入。
“所以我喜欢于华老师的作品,不但能够体会到作品人文精神的厚重,还容易产生一种‘就这水平,给我一支笔我也行’的优越感。”周至说道:“而且将来于华老师的作品,肯定是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最广的,为什么?好翻译嘛!”
“哈哈哈哈……”大家都是一通大笑。
其实都是内行,只需要读完《活着》的第一章就能掂量出分量,真敢说“我上我也能”的,那才是真外行。
而巩固于华神格的《李三观卖血记》还没有出版,等到这部一出来,甚至不少内行看了,可能都要产生“我上我也能”的感觉。
直到很多年以后,于华的一版再版,连同他那些为外文版所作的序言也传回国内,才明白他在意大利语译本序言里写的那句“我在中国能够成为一位作家,很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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