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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四十七章 护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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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腰身的,自然是四肢修长腿部,这种狗的指甲有槽,看起来象空心的,爪子紧凑,除了前腿,后腿没有狼那样的「飞爪」。

最有特色的就是这种狗的毛色和尾巴。

毛色一般是黑青色和黑黄色,花色的不是没有,但是非常少。

但不管黄狗还是花狗多是黑头,他们的头和黑狗也是一样黑色,就好像是被火烧过脑袋一样,因此有个别名叫做「火烧头」。

狗的脖子、前腿、后腿、尾巴的毛色和身上的毛色也有不同,就好像另外穿了一个不同颜色的背心,这种「背心」也有个独特的名称,叫披挂。

纯血的凉山彝人猎犬,必然带有披挂。比如黑狗的披挂是红色,因此叫「红青狗」,黄狗的披挂一般是灰色,因此叫「铁青狗」,真正的凉山狗没有纯色的毛衣。

狗尾巴也非常有特点,因为尾巴毛比体毛长很多,还竖立向上,看上去便呈马刀状,又像一支扫把,所以又名马刀尾或者扫把尾。

彝人猎犬还有一个特点就在这尾巴毛上,一般狗的尾毛,从根部到尖端都是一色或两色,但凉山狗的毛,从根到尖有三种色,根部灰色,中间黄红色,尖端黑色。

黑龙本身是一条黄狗,所以其实脑袋算是火烧脑袋,不过由于黑色的「披挂」过于结实,脖子、前腿、后腿、尾巴都黝黑发亮,让它看上去像一条红背的黑狗,因此被取了个名儿叫「黑龙」。

这种表现和另一种颜色相反的铁青披挂的黄狗一样,在凉山猎犬里也是非常罕见的上上品,有着「狗王」的称号,在彝人里非常的昂贵,往往就算给主人两三头牛,主人都不乐意换的。

当然了,品种只是先天优势,而调理得当,才是最重要的另一个方面。

这里生产和生活的条件极为艰苦,因此这里的狗在山里,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自由放养的,家里的喂养根本不能满足它们对食物的需求,生存的压力在它们身上体现的更为突出,使得它们必须自己外出摄食、狩猎。

这种养法叫「自猎」,本身也是一个训狗的过程,经过这样锤炼的撵山狗,会在狩猎过程中表现出勤劳、吃苦、勇敢、耐力好、追踪长,狩猎欲望强烈,具有永不言弃精神。

好的撵山狗,甚至可以追踪已经过去三天的猎物的踪迹,且巡猎极为专注,不像别的猎犬容易半途而废。

因为经常要合作群猎,所以这种狗的服从性也非常强,对主人却非常的忠诚和温和。

然而生性警觉,尤其对进入自己领域的陌生人,攻击性是很强的,周至上一世最害怕的就是去家访的时候遇到小朋友家中饲养的撵山狗,三角眼把你一瞪,然后吼音一咕噜,那真是可以吓得人毛骨悚然的。

最后这个家访问题还是老赤日给解决的,办法也简单,就是让黑龙认主,和周至相处好后,走哪儿都带着。

作为掌握传统文化知识最丰富的大毕摩,老赤日调理狗的本事儿也是第一流的,黑龙就是这一带山头的狗王,有它在身边,方圆数十里的撵山狗们就不敢再造次了。

于是周至在得到黑龙相伴后,也终于有了刘邦得到孙叔通那种感觉——「今日方知为帝之乐也」。

这个世界在冥冥之中,或许真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牵扯,上一世的周至和黑龙,处成了战友加兄弟,而这一世一人一狗虽然还初次见面,黑龙对他好像似乎一点也不陌生,至少是一点没有那种撵山狗初见生人时候的表现。

吴仁中就好生嫉妒:「黑龙今天是不是魔怔了?我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说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小吴这就不懂了,天地间万事万物,都要讲求一个缘法。」老赤日说道:「该你的撵不走,不该你的

求不来,黑龙和这娃子就投缘。」

「那我改天去城里给黑龙买点肉骨头。」周至乐道:「黑龙给我特殊待遇,那我也给它点特殊待遇。」

「其实也可能是今天黑龙不在,小周先进家来了。」土良志还在唯物主义角度上想借口:「黑龙乖觉得很,晓得是我们家的客人,就不叫了。」

这话听得吴仁中腹诽,啥意思,那就我刚来的时候大家没拿我当客人呗?

不过回想起自己来的时候正是彝族年,自己把人家的坨坨肉吃了个饱,最后才发现所有人都是只夹了一小块,之前都是让着他吃肉,真是丢脸丢大发了。

不过就算再是亲密战友,黑龙也是不能过门槛的,将门槛上的鸡蛋舔完,黑龙咂了咂嘴,转身朝着厨房跑去,不一会儿拖出来一个麻布口袋摆在门口。

这是准备值夜班了,周至看得不由得赞叹:「嘿,黑龙真的好灵性!」

「来来来喝酒喝酒。」土良志笑道:「阿达回来了,陪得住你们了。」

「真的是,在外面当兵,把彝人的酒量都当没了!」老赤日将酒坛子从土良志手里接过来,顿顿顿就往酒碗里头倒,吓得周至赶紧拦下:「别别别,够了够了够了……」

老赤日哪里管他,将酒倒满一人一碗,然后端起来,开始了彝语的吟唱。

这就又是特殊待遇了,吉列阿比刚好将鱼片好,回来把鱼头和鱼骨都加入到酸菜南瓜汤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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