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升龙仪式(2 / 2)
不多不知道,龙穴是一定会空的。
相较于随处可见的虫系精灵,龙系精灵的生育率简直低得可怜。
这大概就是能量守恒定律在异世界的表现了。
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守护者,御龙家族规定了在龙穴中只能采用相互认可的方式才能带走精灵,想要强力收服是不行的。
强力收服,指的是用强大的精灵把龙穴里面的成年精灵打晕然后抢走幼生精灵,单纯的对战收服也属于相互认可的方式。
不是没有这么干过的人,全部都被教训的很惨。
“这个就是参加升龙仪式必备的信物。”
说起这点,曜日很是自豪的举起了手中黑色的物体。
这可是他的近几年的最大收获。
细细看来,这东西长得酷似升龙徽章,很像龙头,但是内部的图案不是龙眼等部位,而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这点倒是有些让人奇怪,火焰可不能代表龙系精灵。
“虽然说以你的实力和能力肯定可以通过烟墨道馆的额外考验获得相同的信物,但是能节省一点力气是一点不是吗。”
曜日笑着说道。
“我已经用不到它了,这玩意儿也没法传给下一代继续用,还不如送给你。”
这种常见于各大家族活动的信物都是有编号和时效的,过期了就不能再用了,所以曜日这么说倒也没错。
“我这次之所以想要通过黑暗穴直接去烟墨市也是因为它,对于我来说,它可能还代表着不幸,所以,请务必收下,就当是帮我一个忙。”
曜日一连串的“进攻”显得有些紧凑,哲也一时之间没有缓过神来。
等到他反应过来,黑色的信物已经被曜日塞进他的手里了。
“那么,我就不客气了。”
哲也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下来。
或许有些虚伪,毕竟以他的能力如果不是自愿,曜日也不可能把东西塞过来。
但是怎么说也得意思意思一下。
“你要是想要做生意的话,可以联系一下这个家伙,就说是我介绍的就可以了。”
哲也把通讯录里的一个好友的私人联系方式给了曜日。
对方确实用不着,但不代表不能卖钱。
这种信物的市场价格可是高居不下的,即便是救了对方,哲也觉得还是得稍微给一点回报的。
反正不论是对他来说,还是对他的好友而言,这么些事情就是动动嘴皮而已,远比不上信物所能带来的价值。
“那么我也多谢你了。”
曜日对此倒是没有推辞。
作为一个生理心理上都是中年人的老家伙,他比哲也在这方面来的更加直接不少。
时间推移,汹涌的洪水渐渐退去。
格格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