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3)
这场婚礼从天不亮,一直折腾到中午。 拜完堂后,新娘被送入洞房,新郎却还要在前面应酬客人。 今日周朝半数官员都来喝喜酒,太子、瑞王,甚至连信王沈重霄也派人送来贺礼。 林溪不同皇子联姻,他们虽然没有赢,好在也没输。 倒是英国公手握军权,有些面子不得不顾。 除了沈重霄…… 他因为皇帝“赐婚”,近来被两个皇兄各种明里暗里关照,稍稍有点忙。 不过沈重霄向来城府颇深,短期内应付倒也不成问题。 眼下皇帝没死,神智也还清醒,他绝不会愿意看到几个儿子明着相互戕害。 那几个王爷,眼下不至于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地步。 林溪被领入新房,丫鬟一走,她便拆了头上珠钗,脱了繁美华贵的喜。 踢掉鞋子,掀开被子躺在床上。 新娘子出嫁前要守夜,昨晚她就没合眼睡觉。 这会儿又累又困。哪怕天王老子来了,她也得先睡觉。 林溪躺着没多久,坐起来掀开被褥,把下面硌人的红枣、桂圆扫在一边。 啧,陆家这不是挺会来事的。 虽然她不会常住陆府,还是依然换了新床,更大也更舒服。 不知道睡了多久,林溪模模糊糊听见有人从外面推开门。 一直走到自己床边。 在陆焰的注视下,林溪慢慢睁开眼睛。 她尚未完全清醒,看着一身红装的美人怔了怔。 片刻后回过神,哦,今日自己成亲,原来这个美人,是她的夫君…… 赚了,夫君这么好看。 林溪从床上坐起来,笑着问:“你今日没有被灌酒吗?” 对方身上,只有很淡的酒味,可以忽略不计。 没道理啊,今日毕竟是大婚。 “我近来身体不行,大夫嘱咐不宜饮酒。”话音一顿,陆焰又说,“而且夫人也很关心我的身体,我喝了酒,回房没法和她交代。” 林溪:“……” 男人最介怀被人说不行,你为躲酒,竟然主动说自己不行。 我还没拿你当挡箭牌,你倒是被把我当挡箭牌,已经用上了。 也不是很赚,夫君过分聪明。 林溪肚子有些饿,抓起旁边的一把桂圆,边吃边问:“现在什么时辰?” “戌时,宾客刚散。”陆焰盯着她手中的桂圆,微不可闻地叹气。 这些红枣、桂圆撒于床帐中,是为了“早生贵子”的寓意。 不是拿来吃的。 这场婚礼,并不在他计划内,但好歹是正经拜过天地的夫妻…… 也罢,他的新婚妻子并不在意这些。 陆焰不动声色地问:“我让人送吃的过来?” “好啊,我是饿了。”林溪穿好鞋子 , 从床上下来, 走到书桌前,“不错不错,陆家还帮你换了一张桌子。” 陆焰实话实说:“那是帮你换的。” “也算他们识相。”林溪边说边铺好一张宣纸。她坐下来,拿着笔蘸墨,开始一笔一划认真写字。 陆焰走上前,看了片刻,问:“你在默写大周律法?这是为何?” 林溪坦然道:“兄长让我每天练四张字帖,这大半个月来我都没动笔,回门那天,兄长定然会检查,我要这两天把赶出来。” 人都要疯了,也怪她这段时日太过散漫。 这可真是日里跑四方,夜里补□□。 陆焰微微一笑:“夫人能把大周律法,默写得这么熟练,想来已经写过数遍。” 有些人看着风光无限,天不怕地不怕。前几日还潇潇洒洒,带着一群人来陆府给下马威。 谁能想到,新婚之夜在赶作业。 不过说起那位大舅哥,脾气好,仪态佳,气质清朗,人品端正。 没人不喜欢同何持让相处,哪怕是自己。 林溪不但剑快,写字也快。 但练字快不了,一快就会字迹潦草,她本来写的就不好看…… 她也不敢不认真。 陆焰:“下次长记性,每天写四张,其实也只需半个时辰。” 林溪正在奋笔疾书,头也不抬地说:“话这么多,不如你来帮我写几张?” 陆焰抿了抿嘴:“这可不行,我字比你好看太多,一眼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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