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捉虫)(2 / 2)
> 至于家人,奥尔也只从他的言谈里,知道他有一位叫做玛莎的妻子。孩子的话,他那个年纪的人是一定会有的,但没想到,是这么可爱的小女孩。 “爸爸!”小姑娘同样没见过奥尔,她看样子也吓了一跳,绿眼睛和奥尔对视的瞬间,女孩转身就跑进了房间里,大麦克正端着烤盘,他身边站着一位端着汤锅的微胖女士。 大麦克穿着居家的衣服,一件大衬衫和条纹长裤,袖子高高的挽起,露出满胳膊的毛毛,因为没戴头盔露出一头乱发。他身边的女士看起来大概三十出头,穿着蓝色长裙,用蓝色方巾裹着头发——和小姑娘的那身裙子好像是母子装? “别怕,宝贝,他是蒙代尔叔叔。这是安娜。”大麦克轻轻拍着安娜的背,但害羞的小姑娘紧紧抱着大麦克,一动不动。 “你好,安娜。”奥尔问了一声好,“我就是来送点食物的,毕竟我们未来都要是邻居了。” “呃,我……”大麦克想拒绝,但他略犹豫后,笑了起来,伸手接过奥尔的小锅,“确实,我们是邻居了。” “另外,我也有些事需要夫人帮忙,能请夫人在每天购买食材的时候,帮我带一份吗?” “当然可以。”比德尔夫人,玛莎·比德尔温和的说着,把汤锅放在了桌上,“其实我……我很高兴见到您,您比麦克说得更英俊。” 大麦克突然朝前走,轻轻碰了一下玛莎,以至于玛莎中途改了话。 奥尔松了一口气,虽然他已经想好了该如何拒绝,但能干脆一点更好。比德尔夫人的厨艺应该还是出色的,但在缺少调味料的情况下,只靠食材自身的味道,想烹饪出种花家家常菜级别的食物都是极其困难的。 甜食的烹饪反而相对简单,前提是能买到昂贵的糖和蜂蜜——所以昨天去吃比萨,最后的蛋挞才是主菜吧? 至于一个富家子为什么会做饭?因为他也是个败家子,会在食物里放很多的调料。 没营养的客气了两句,奥尔放下锅,转身离开了。 他走到门口时,细小的声音响起:“再见,蒙代尔叔叔。”原来是小安娜从大麦克身后悄悄露出了半张脸。 “再见。” 大麦克的家比奥尔的大得多,奥尔的家本质上来说只有一个房间,比大麦克的客厅还要小一点。这就是老巡警队长和菜鸟巡警的区别,奥尔恍然觉得有种找到人生奋斗目标的感觉。 回到自己家里,奥尔以为他最多能吃掉半只鸡,还是可以给明天早晨剩下一点的。但当他回过神来时,已经在啃最后一块鸡脖子了。除了送给大麦克的那只鸡腿,只有鸡屁股仍旧是完好的。 除此之外,他还吃了一张饼,但他现在还不到七分饱。 这身体竟然是个大胃王吗? 奥尔感到了一种危机感,这不只是葱姜蒜的问题,还有单纯的是否能吃饱的问题。巨大的生活压力,简直让人窒息。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时,奥尔忍不住叹气。不过临睡觉前,他还是努力把白天见到的所有人都在脑海里复盘一下——这两天认识的人,比他过去几年认识的都要多。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在水沟街执勤的,奥尔已经习惯了维持街道上的秩序,除了卖鱼,他们还遇见了一次面粉店清理存货。 那些都是放在最底层的面粉,肮脏、受潮结块,长出绿色的霉,还有一颗颗黑色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粪便混杂其中。 奥尔看着恶心,但那些挎着篮子的女人们看着这些面粉,比看着鱼时更加的疯狂。 不过她们没有闹起来,在大麦克和奥尔赶到后,立刻规规矩矩的开始排队。她们在第一天时会闹成那样,应该也是看奥尔是新来的,还长着一张娃娃脸吧? 这天结束,奥尔明天终于能去郊区挖土了。昨天他买了菜籽油,明天要挤出时间来多做些油饼,这个扛饿。 这两天他吃的都是土豆、洋葱、芜菁、卷心菜、花椰菜,加鸡汤的乱炖——之后又买了一次鸡,鸡架留了下来炖汤。偶尔会加个炒蛋。主食是煎饼,用鸡蛋、牛奶加面粉搅出面糊,一勺一勺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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