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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你竟然脱我衣服(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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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四处游走的盗贼来说,面包粮食肉干都不是问题,因为可以保存很久,但蔬菜不行,摘下来两三天就会脱水干枯或者腐烂。

有时流窜久了,很容易一两个月都吃不到蔬菜,人不吃蔬菜水果,会就皮肤干燥,牙龈出血,口舌生疮,便秘尿血,甚至会得坏血病。

有时候逼急了,连嫩树叶他们都会摘下来嚼汁,更别说这刚长出一小节,水嫩水嫩的速生菜了。

诚然,这些菜还没成熟,但是一大片的,薅光了就够他们十几个人吃了。

盗贼们兴高采烈的摘起了菜叶,全是连根拔起,随手就咬掉茎叶吃起来,速生菜汁多叶脆,是少数生吃也很美味蔬菜。

然而他们根本不知道这种举动会惹到什么。

一具骷髅从沙地里跳起来,双手虚握,凝出死神镰刀,就向他们冲来。

等他们想反击的时候,却感应到骷髅的身上爆发出源源不断的魔力波动,然后他们所站的沙地就软得像沼泽表面,一踩就陷一个坑,压根站不稳。。

“不好!是黄金骷髅!”

“不好!这骷髅会魔法!”

“不好!……”

几声惊呼后,十几个盗贼就像割韭菜一样,被安格整齐的收割了。

“我就知道。”奈格里斯书页合得紧紧的,没眼看了,其实摘安格的菜不会有事,因为这家伙的执念是:东西是种出来吃的。

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们摘的是幼苗,刚冒出手指这么长的一节,就被摘了。在安格这里,毁苗是仅次于烧田的罪行。

毁苗只要死一次,烧田要死好多次,就像那图鲁斯和那些被安格错认为图鲁斯的可怜恶魔们。

阿伯特挣扎的从地里爬起来,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脑子里嗡嗡的:圣灵大人这么可怕的吗?我之前还埋怨过他,天啊,大人会不会记仇啊?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安格只顾着种菜,给了阿伯特人畜无害的错觉,没想到砍起人来,大人也是很凶残的。

踩着尸体,地裂术震动,很快就沉入了田边的地里,来年,这些农田会更加肥沃。

转向阿伯特,奈格里斯问到:“你刚才说什么?荒漠镇被抢了?”

“对对对。”阿伯特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连忙说到:“荒漠城被抢了,这些盗贼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突然出现,冲进了荒漠镇见人就杀,然后开始搜寻四周,我怕被发现,所以跑回来,没想到他们竟然搜寻出这么远。”

这里到荒漠镇,走路需要一个多小时,但骑马可能也就二十来分钟。

“荒漠镇没有守卫吗?盗贼这么容易就杀进去?他们有多少人?”奈格里斯问到。

从镇门口的骷髅守卫可以看出,荒漠镇并不是不设防的地方,这种偏僻荒野,没点武力根本建不起来,不说那些盗贼佣兵之类的,光是野兽魔兽,就能摧毁很多村镇。

阿伯特摇摇头:“不知道,我远远的看了眼,看不清他们有多少人。”接着又忧心道:

“那些孩子们也不知道有没有事,我去他们住的地方,没发现他们,不知道是进镇里了,还是跑掉了。”

一说那些孩子,安格就想起了那个送他坟头草的小女孩,他知道小女孩为什么要送他坟头草了。

这是一个生物与不死和谐共存的世界,死亡气息非常浓郁,因此也催生了大量的怨灵。

一到夜晚,这些怨灵就会乌央乌央的到处乱窜,吵得人心烦气燥,而不死生物又特别容易受到怨灵的影响,坟头草不但可以宁神安魂,还可以驱赶怨灵,非常实用。

当然,安格用不上,反而希望怨灵多一点好,这可是灵魂能量。

只不过怨灵的灵魂能量蕴含着大量的执念,不死生物吸收多了,容易受到影响,精神分裂或者抑郁。

安格身为不死之神,这些东西对他造不成影响,怨灵的执念还没有魂焰里的强烈。

“担心也没用,你留在这里躲好了,我去把这些盗贼的痕迹清理一下,免得他们的同伙发现有人失踪,顺着蹄印找过来。”奈格里斯说到。

顺着盗贼留下的蹄印,安格往荒漠镇的方向跑去,一边走,一个个气旋就在他脚下成形,把那些马蹄印搅散。

所过之处,沙地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气旋痕迹,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消散。

阿伯特走到荒漠镇需要一个多小时,安格跑起来却只需要十几分钟,十分钟后,将近三分之二的路程,蹄印都抹掉了,而且蹄印在这里拐了一个弯。

安格原想顺着印记继续清除,却被奈格里斯制止了:

“停停,蹄印在这里拐弯了,万一那些盗贼真的顺着蹄印找过来,看到痕迹消失,只会顺着直线找下去,而不会拐到我们那边去,留着,可以误导敌人。”

“哦。”安格应到,返身往回走,走了一段距离后,他停了下来,看向旁边的一个沙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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