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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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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在日蚀背上的洛萨,用头巾裹住脸,此时正值正午时分,虽然已至深秋,但阳光还是酷烈非常,他麾下的卫队裹着黑色或白色的袍子和头巾,明显都没什么精气神。

头巾和罩袍不是萨拉森人专属的打扮,而是处于这种气候下,人们都会做出的选择。

“到树荫下休息一会儿吧。”

洛萨攥着马鞭,指向前方一片洋槐树。

他靠在树荫下,看着汗涔涔的士兵们,不禁笑道:“莱恩,带几个人去前面的村庄要一些水罐,再采买一些水果来给大家解渴。”

莱恩应了句“是,大人”,便领着几骑翼骑兵向前面的村庄行去。

他出行的队伍本就不小,离得老远就引起了人们的瞩目,估计要不了多久,这座村庄的头人就会派人过来打听消息。

后世常有人说,埃及人都已被换种了,跟古埃及毫无联系。

这话一点也不靠谱。

最起码洛萨一路走来,看到的居民,跟萨拉森人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一些简陋的科普特派教堂和神龛,依旧屹立在乡野之间,有的跟拜火教的圣坛相隔甚至不足百米。

不过会出现这种说法也不是空穴来风。

毕竟早在公元前五百年,古埃及就被波斯人征服了。

尔后又被马其顿国王,着名的征服者“亚历山大”攻占,亚历山大死后,在继业者战争中,埃及又被亚历山大的部将托勒密占据,以此建立起了希腊化的王国。

托勒密埃及的最后一任法老,就是人们众所周知的埃及艳后克利奥帕特拉,她先是做了凯撒大帝的情妇,在凯撒被刺杀后,又做了马克·安东尼的情妇。

随着马克·安东尼败于屋大维之手,埃及正式被纳入了帝国的管辖内,成为了一个行省。

在五百余年之前,萨拉森人占据了埃及,并且延续至今。

当初第一批进入埃及的萨拉森军队,仅有一万余人,尔后陆续迁移进来的萨拉森人,数目已不可考据,但阿拉伯半岛上生活的萨拉森部落,人数想来也多不到哪儿去,最起码,绝没有当时保守估计,也在五百万之多的埃及人多。

混血,肯定是混血了。

早在波斯人征服古埃及时,埃及人就已经混血了。

拜火教化,也肯定是拜火教化了。

但从血统上看,科普特人,仍旧是科普特人,毕竟人口基数在那摆着呢,没经过系统的屠杀,或是大迁移,是没可能将古埃及人灭亡的。

现如今的埃及,既可以说科普特人占多数,也可以说萨拉森人占多数。

因为萨拉森人这个说法,实际上跟犹太人一样,都是以宗教为纽带的,一种宽泛的概念。

信仰基督教的科普特人,就是科普特人,信仰拜火教的科普特人,就是萨拉森人。

而“科普特人”这种称呼,广义来讲,就是指所有埃及原住民,狭义讲,就是指仍旧坚守基督教的埃及人。

“所以,现在该拿什么来团结这些科普特人,让他们心甘情愿接受我的统治,为我出钱出力?”

洛萨婉拒了士兵们递来的水袋,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自己的思考。

靠“恢复基督正信”什么的肯定是没戏,人家萨拉森人在宗教自由这方面已经做得挺不错了,科普特人只需额外缴纳一笔“不信者税”就能继续信科普特教。

靠血统就更别提了,法兰克人跟萨拉森人在科普特人眼中也没多大的分别。

靠帝国的认同?

这个乍一听还挺靠谱的,毕竟洛萨跟拉盖娅女皇的关系还不错,若是向女皇求一个“埃古斯托普行省”总督的头衔,她大概率是不会拒绝的。

反正单靠希腊人,大概率是永远不可能夺回帝国粮仓了。

但问题在于,埃及人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帝国。

就达米埃塔这座城市,早先就曾被东帝国的海军突袭,几乎被付之一炬,帝国的军队甚至还抓了不少科普特人奴隶,所以帝国总督这个头衔,大概率只会使埃及人更加反感。

洛萨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个想法:“要不,我仿效亚历山大大帝,自称是阿蒙神之子,也给自己加个埃及法老的头衔?”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果这么干,估计就是手底下的法兰克十字军们要扯旗造他的反了。

不过这思路其实也没问题,就看他个人威望了。

假如有朝一日,他的地位已经稳固,手头实力也足以应对任何挑战,完全可以宣称自己是上帝之子,且上帝跟阿蒙神一体两面,自己既是圣子,又是法老,还是耶稣的兄弟。

这就叫哈布斯堡式三位一体。

只不过,他若是有这种威望,哪里还用考虑靠什么来团结科普特人?

洛萨被自己的胡思乱想逗得发笑,径直走到前面的一座小土包上。

眼前是一座规模不大的村庄,依附于达米埃塔城。

这里也算是自己的领地。

但实际上是由地方头人所控制的。

“头人”这种东西,往往跟当地领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算不上贵族,但在地方上说话,甚至要比贵族还要响亮。

让娜父亲就属于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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