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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过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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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真的是饿惨了,老芦端着手里的大碗,呼噜噜的根本没有停过,一碗面条硬是让他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感觉。

“吃饱了么?”

看着他把碗里面最后的一口汤喝完,用手背擦拭了下嘴角,李斯科无奈的从旁边抽了张纸巾递了过去,开口询问着。

“饱了饱了。”

老芦不禁脸色一红,自己刚才表现的有些太过于丢人了,不过也是能够理解的,他着实是饿惨了,再加上本身就是个小伙子,年轻人消化都比别的年龄段的快一些。

“走,我带你去房间,救援队估计今天晚上是不会来了,而且距离也不短,明天一早醒来再做打算。”

李斯科站起了身子,开口说着。

美国这个地方,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像国内出现这种事情,可能不管时间如何,最多一个小时,最近的救援队就已经达到了目的地,可是美国不一样,白天还好,如果没有别的意外情况发生,很快就能赶到地方,提供救援。

如果需要救助的人太多,那你就站在原地等待着吧,可能两三个小时,可能七八个小时,甚至两天都有可能,毕竟是资本主义国家,你不出多点钱,只能按流程来排队。

老芦因为资历尚浅,并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听公司车队里面别的老前辈说的,有次跑长途,遇到大雪封山,整个车子里带的东西都吃完了,最后差点没给冻死,还好后面获救了,

这个行业虽然挣钱多,但是相应的风险也比别的行业多,有很多时候在路上奔驰,考验的不只是司机的驾驶技术,而是运气的好坏,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老芦思索了一番,觉得李斯科说的也有道理,但是自己已经麻烦别人很多了,也不好意思再继续耽搁了,所以他还是决定提出告辞,在车子上面待到明天也是一样的,再加上现在已经吃饱了,再搞点水,熬到天亮也没什么关系。

“不了不了,李哥,我就不麻烦你们了,真的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我还是回车上吧,拉的还有货呢。”

听到老芦的话,李斯科当然不愿意了,这种天气,再加上老芦身上还这么单薄,熬到早上指定会生一场大病的,不说老芦是前世自己喜欢的一个视频拍摄者,就是一个简单的国人,遇到这种事情,自己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

“没什么麻烦的,听我的,就在这住下,明天一早走,顺便给你的手机充下电,别客气,遇到就是缘分,我也不缺一个房间,咱家大。”

说完,不顾老芦还想继续推脱的样子,直接挥手让女佣直接去整理房间,给老芦居住。

老芦看着李斯科的样子,心里满是感激,自己真的是太幸运了,随便找一家就是这么好脾气的主家,其实刚才他也有些后怕,要知道美国可是有城堡法的,像自己这样,半夜闯进别人的家,那可真的很容易挨枪子的。

刚才坚持着他的一直都是一股气,那种对于食物和水的欲望,现在吃饱喝足了,才发觉自己的做法多么的惊险,要是一个不注意,真的把小命都丢了。

在吃饭的时候,两个人也把自己的姓名和情况交代了一下,算起来还是李斯科比老芦大了一岁,所以很荣幸的成为了李哥。

把老芦给安置好了,他才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休息,躺在床上的时候,回想起自己刚才经历的事情,不由的莞尔一笑,真的是太意外了,居然能碰到这位老芦,现在想起来也有些不可思议、

而且看样子老芦是刚刚加入司机这个行业,还没有成为后世那副老油条的地步,青涩且带着客气,东北话的腔调很有喜感。

带着微笑入睡了,在梦里,又回到了前世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刷短视频的时候,安静,自在,且穷。

等李斯科睡醒,清理完自己的个人卫生,来到客厅的时候,老芦也是醒了的,正在客厅里跟李凤聊天,看样子李凤是询问的那个,而老芦的态度恭敬且尊敬,神情中还带着点感激。

“你这孩子,生活的真的是太苦了,这么懂事。你爸妈也应该很欣慰。”

李凤刚才一直在询问老芦的身份背景,听着他从国内跟父母一起过来美国务工,为了早点在美国立足,不分日夜的开着货车到处奔跑,辛苦勤奋,让她不由自主的对这个小伙子很有好感。

“早。睡得怎么样?”

李斯科打了声招呼,先是跟老芦点了点头,然后走到餐桌上面,看着自己的早饭,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李哥,早,睡得很好,对了,我已经跟我的老板打电话了,等一会公司就派车过来了,直接调换车头,我到时候就跟着一起会公司了,至于货物,会由别的同事送过去。”

老芦开口说着自己的打算,昨天晚上因为夜色太晚了,再加上心情很乱,所以没有关注到城堡的情况,但是今天早晨起床,看着周围的建筑设施,还有奢华的程度,让他也不由自主的感到惊叹。

这一看就是富豪的房子,而他眼中的李哥,应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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